股东签名被冒用诉讼怎样确定被告
股东签名被冒用诉讼怎样确定被告
股东签名被冒用诉讼怎样确定被告
法律分析:股东代表诉讼中,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原告,侵害公司利益的董、监、高或他人应列为被告,而公司对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应被列为第三人。若股东在起诉时已经丧失股东资格,则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赔偿之诉。 股东享有将自己所持有的出资额或股份转让给他人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股东有权转让股权,但必须依法进行,要符合法定的转让程序,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股东有权针对侵权行为人提起侵权行为之诉,要求侵权人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公司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侵权行为人显然是公司,股东提起股份转让权纠纷之诉的被告应当是公司。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强制转让股权或强行代转让代转让决定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或其他条件的,显然是违反法律但对转让人和受让人民事权利的干涉和侵犯,构成对股东转让股权权利的侵害,股东有权针对侵权行为人提起诉讼。但作出侵权行为的具体当事人是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他们均是公司的内部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作出的决议代表了公司的意志,由此引发诉讼的诉讼主体应该是公司。
法律主观:
依现行《 公司法 》第151条的规定,股东代表 诉讼 的适格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立法虽然没有对“他人”的范围予以明确,但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也应解释为包含在“他人”之中。因此,凡是对公司实施了不正当行为而对公司负有 民事责任 的人,在公司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情形下,都可以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立法虽然没有对“他人”的范围进行明确,但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其他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也应该解释为包括在“他人”之中。所以凡是对公司实施了不正当的行为从而对公司负有民事责任的人,在公司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情形之下,都可以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