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入北京

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常识>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刑罚执行机关有哪些)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刑罚执行机关有哪些)

2024.01.02 990人阅读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刑罚执行有哪些机关负责

法律分析:一,监狱。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二,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三,看守所。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四,派出所。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五,各级人民法院。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

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第二百六十一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

我国刑罚由什么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我国刑事诉讼的执行机关有,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狱等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罚执行机关有哪些?

执行刑罚的机关有:1、公安机关的派出所;2、各级人民法院监狱;3、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4、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包括人民法院、监狱、公安机关。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安机关负责执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执行机关指的是什么

一、执行机关指的是什么

1、执行机关指执行的主体,执行机关有以下:

(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

(2)监狱,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

(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4)人民检察院一般指检察院,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5)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征收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执行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二、刑事判决如何执行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包括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以及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和裁定。

刑罚执行主体.法律

刑罚执行的主体包括监狱,对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负责执行。公安机关,负责对判处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执行。法院,负责对判处死刑的人执行。

法律分析

刑罚执行的原则,是刑罚执行机关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保证刑罚目的得以实现的准则。根据刑法规定的刑种内容以及监狱法规定的刑罚执行原则,刑罚执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原则。具体表现为:执行机关必须是合法的刑罚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所依据的必须是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与裁定;刑罚执行内容与方式必须严格依据刑法与监狱法等法律的规定;刑罚执行的程序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等。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刑罚执行既不能只讲惩罚与劳动,也不能只讲改造与教育;惩罚是改造的前提,改造是惩罚的目的;劳动是教育的手段,教育是劳动的目的。监狱应根据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与技术教育;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监狱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人道主义原则。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必须尊重犯罪人的人格,关心犯罪人的生活,实行文明监管,禁止使用残酷的、不人道的刑罚执行手段。个别化原则。即根据犯罪人本人的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的处遇,采取不同的教育改造方法。其中所说的本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性格特点、生理状况、犯罪性质与情节、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受刑种类与刑期等等。效益性原则。即刑罚执行应以较少的实际执行获得较大的执行效果。刑法规定的减刑、假释制度,是效益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

【法律分析】

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刑罚执行具有的特征是:一、是将刑罚付诸实施的一项刑事司法活动。刑罚执行是国家对犯罪的侦察、审判、执行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这一环节是对犯罪分子实施刑法惩罚的具体施行环节;二、执行的前提和基础是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刑罚执行机关对犯罪人执行刑罚的依据必须是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所确定的刑罚。执行的主体机关是国家有权行刑的司法机关,这些机关分别执行不同的刑罚:1、监狱,是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罚的执行;2司法机关(司法局),负责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3、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的执行。4 、公安机关,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是执行。刑法执行由行刑、减刑、释放三个部分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刑罚执行机关

法律分析:第一,监狱。《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第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三,公安机关的看守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四,公安机关的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各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第二百六十一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

我国《监狱法》

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六十条

展开原文 ↓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法律常识 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