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了检察院后怎么办(案件到检察院了怎么查询)
案件到了检察院下一步是什么
法律主观:
案子送到检察院的下一步是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如下:1、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的处理办法:依法应由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以自己立案起诉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的流程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的流程:
1、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会对案件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台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例如,在审查盗窃、诈骗、走私案件时,要注意追查销赃犯和包庇、窝藏犯,对于已构成窝赃、销赃罪的,也应对窝赃、销赃者一并提起公诉;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审查有无教唆犯;审查个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发现团伙犯罪活动;审查团伙犯罪时更应注意审查有无漏诉其他犯罪成员;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律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首先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害人是否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已提起的,要保护被害人的这项权利,没有提起的,应主动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其次,还要查明国家、集体财产是否因犯罪而遭受损失,如果造成了损失,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
综上所述,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是检察院要对公安机关移交来的证据进行审查,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或者补充侦查的决定。然后再向法院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则安排开庭时间,开庭后审理案件,最终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收到案卷以后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可依法要求从轻判决或缓刑判决, 涉嫌刑事犯罪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判决生效前只有律师才可以 会见犯罪嫌疑人 。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 看守所会见 犯罪嫌疑人 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具体刑事辩护程序可搜寻本法律网站《曾永前律师 办理刑事案件 规范》,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以后步骤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以后步骤如下:
1、讯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2、审查证据材料。主要审查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3、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移交法院起诉的决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公安可立即释放,当然如果公安认为有必要再侦查的,可以先对当事人取保候审,查到新证据再移交审理。检察院决定起诉:将全部案件材料、证据一同移送到法院。
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三个月。一审判决之后,十日之内可以上诉,如果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不上诉,到期之后判决生效,交付执行。
如果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阶段一定要立即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为自己争取减刑、缓刑,因为刑事案件最快3、4个月就判刑了,太晚的话律师完全没时间查阅完案件卷宗、并且反复调查、取证。简单的案件还好,复杂一点的案件律师手忙脚乱,没准备好辩护方案就开庭了,对自己很不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案子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代表着公安机关已经结束了案子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交给检察院对违法行为进行公诉。凡需用提起公诉的案子,一概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子,应该作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案卷材料、证据一同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一时间将案子移送具体情况通知犯罪嫌疑人以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该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注明相关具体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子,应该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是撤销案件的决定。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办案流程
刑事案件一共三大阶段: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
当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毕,并将侦查内容整理成册送交检察院。你可以把检察院想象成对手律师,他会看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分析,写起诉书,然后将犯罪嫌疑人起诉到法院。
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原则上1个月以内起诉到法院,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15天。特别的是,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理由可以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也可能是检察院案件太多忙不过来了。
每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公安机关会在1个月以内补侦完毕重新移送到检察院,然后检察院又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15天),最多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这也就是所谓的“两退三送”。
满打满算检察院阶段大致流程为:1个月→延长15天→一退补侦1个月→一退重报1个月→延长15天→二退补侦1个月→二退重报1个月→延长15天,算下来6.5个月,当然不是每个步骤都会发生。
哪种案件被“两退三送”的可能性大呢?重大复杂的案件、人数众多的案件、同案犯在逃的案件、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对于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通常在15天以内便会结束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时还需注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不意味着案件进度退回上一阶段,它仍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主要负责办理的还是检察院。
案子到了检察院能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案件到检察院怎么处理
立案。
人民检察院经初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三日内,由办案部门填写立案备案登记表,连同提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立案的意见,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