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起诉离婚立案是什么意思)
起诉离婚判缺席是什么意思
起诉离婚是指申请人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的行为。离婚申请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如果被告方没有出庭或参与离婚诉讼,法院将会对其做出缺席判决,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等。被告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上诉,对判决不服的可以进行再审。
申请人提出离婚申请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是因为感情破裂,有些是因为性格不合或其他种种原因。不管什么原因,起诉离婚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依照法律法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等待法院审理。如果被告方对诉讼不予配合,不履行法定义务,不提供相关证据,则法院将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对其做出缺席判决,并在一定期限内公示。缺席判决不仅对被告方产生对离婚、财产分割等影响,也对其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起诉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材料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力证据。如果被告方对离婚诉讼不予配合,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则法院将会对其做出缺席判决。被告方应该认真对待离婚诉讼,积极参与审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离婚申请是否通过,都应该尊重彼此的人格尊严,维护亲情关系,与对方和平相处。
缺席判决和出庭判决有区别吗?
法律主观:
虽然是缺席判决,其缺席判决与正常判决是一致的。缺席判决是指 开庭审理 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如果原告或被告被法院 传唤 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开庭中途无法院批准自行离庭的,会被法院认定为当事人已默认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 案件有诉讼 代理 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时一方下落不明能否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可以缺席判决,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不去判缺席是什么意思不去会有什么后果吗
法律分析: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一、被告缺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