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住在一起受法律保护吗(离婚后在一起住算事实婚姻吗)
离婚后住在一起算非法同居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还住在一起算是非法同居,但是是可以同居的,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不可以同居,离婚后继续共同居住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构成重婚的情形的,就合法,可以继续共同居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68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离婚后还住在一起,是事实夫妻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还住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后果。男女双方是同居关系,但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例如,双方没有忠实义务,如果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住一起犯法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住在一起不犯法。只要双方愿意,可以离婚不离家,法律没有规定离异的男女双方不能居住在一起,只是双方离异后居住在一起的,会依法形成法律不予保护的同居关系,双方也不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后又住在一起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主观:
离婚 后还住在一起在法律上属于 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并不违法。 按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 禁止 家庭暴力 。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了还在一起住生活犯法吗
【法律分析】
离婚后住在一起不是犯法。离婚后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也不干涉。离婚后任何一方或者双方都与他人结婚,重新组建新的家庭,若双方住在一起,则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离婚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因为结婚产生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都会终止。离婚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三方面:人身,财产,子女抚养。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属于身份方面的问题,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样属于事实婚姻或者是婚姻关系的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以后还住在一起,属于什么
离婚了还住一起算同居关系。
夫妻双方办完离婚手续,解除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即使再住在一起,那么也是合法的。该行为只是属于一般的同居关系,但是这种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既不会保护同居关系,但是也不会干涉男女双方的这种关系。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等一系列后果。
证明同居关系的方式如下:
1、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
2、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
3、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保证,也是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保障;
4、双方无继承关系。一方死亡后,不能继承遗产,只能按相互扶助关系处理,分得适当的遗产。
综上所述,没结婚同居离婚要分财产,但是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区分,属于共同财产的才可以进行分割。证明同居关系可以通过财产所有权、是否有抚养义务、是否形成继承关系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拿了离婚证还住在一起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主观: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其他当然受法律保护。虽然仍一直共同生活,但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离婚还住在一起,并没有什么害处。另外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算非法同居吗
离婚后只要双方都还是单身就不算是非法同居,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不可以同居,离婚后继续共同居住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构成重婚的情形的,就是合法的,可以继续共同居住。夫妻协议离婚的,双方再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也不干涉,现在已经取消了“非法”同居一说。
一、同居权
同居权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权利,夫妻住在一起,是结婚后夫妻的同居权的表现之一。同居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共同寝食、相互辅助和进行性生活。共同生活的一个固有要素是共同居住,即同吃、同寝、同作和同住所,是一种男女的相互托付,其中人身特权是主要内容,而性特权尤为突出。
这一特殊的人身方面的义务,实际意味着配偶间正常性自由和配偶以外不正当性生活的无自由或禁止。夫妻如果离婚后,就会丧失配偶权,还住在一起会被认定为同居。
二、离婚后的法律效果
1、人身方面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2、子女抚养方面
(1)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故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财产方面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因为结婚产生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都会终止。离婚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三方面:人身,财产,子女抚养。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属于身份方面的问题,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样属于事实婚姻或者是婚姻关系的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还能住一起吗
离婚还可以住一起。
关于离婚后夫妻双方居住在一起的规定具体如下:
1、离婚了可以住在一起。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双方不可以住在一起。离婚后继续共同居住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即没有构成重婚的情形的,就合法;
2、离婚后一起居住,不影响离婚的效力。领取结婚证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男女双方还共同居住的,不影响离婚的效力;
3、离婚后,夫妻双方一起居住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争议,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理。
关于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规定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
3、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和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4、法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5、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