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写再婚就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协议书中,协议写上如果女方再婚, 孩子抚养权就必须归男方所有,有效吗?,
您好,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不能对一方人身权利进行限制,上述约定限制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即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女方可以再婚,但男方可以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将孩子要回去。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寻求守住孩子抚养权的方法。
离婚协议书生效,写上如果女方再婚就把抚养权要回去?女方不想给他
离婚协议书既然生效,你在写上如果女方再混,就把抚养权要回去,这个内容是无效的。如果女方再婚,导致其对孩子不能很好的抚养照顾,男方的条件更好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变更该子女的抚养权。
你说的东西,只是自己耍聪明,法律上是说不过去的。
离婚协议可以写再婚就变更抚养权吗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是不可以写再婚变更抚养权的,这相当于变相侵犯对方的婚姻自由,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即使达成这样的条款,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即使离婚后,有正当的理由,也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离婚协议中没有必要规定这一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再婚变更抚养权的约定有效吗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书 中约定的一方 再婚 就得变更 孩子抚养权 是有效的,这样的约定并没有违反 婚姻法 当中的任何条款,如果当初离婚协议书中是这样约定的,在自己再婚了的情况下,对方要求 变更抚养权 的话,就应该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去民政局离婚离婚协议书中,协议写上如果女方再婚, 孩子抚养权就必须归男方所有,有效吗?,
无效
依据民法典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再婚并不是丧失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另外,以抚养权为要挟阻挠再婚的行为,属于妨碍公民婚姻自由,是违法行为。
注意,离婚协议里,对于子女的抚养和抚养权,不得以损害任何一方权利为基础,如再婚权利,受抚养/教育/医疗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