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征信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
失信人员一般几年解除
失信人员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一、失信用户能不能解除 ?
可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是2年,两年后会解除,但如果是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履行完毕后才能删除名单。
二、失信人的影响有哪些?
一旦成为被执行人意味着被限制高消费,从而影响到子女。比如: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特别是一些985、211及军事类院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比较严格,考生很有可能会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而无法被学校录取,也不能给孩子购买高额保险产品、不能带孩子坐飞机去国外等。如下:
1、失信人员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及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失信人员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夜总会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会受到限制;
3、失信人员在租赁办公场所时,不得租赁高档的写字楼、公寓等场所;
4、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房屋,也不得对房屋进行高档装修;
5、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也会被限制;
7、失信人员购买保费较高的保险产品也会受到限制;
8、失信人员的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9、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综上所述。失信人员可以解除,一般一至三年,抗拒履行会被延期,积极配合可以申请提前解除,并且失信人员影响非常大,为了带来不必要的烦恼和麻烦,请做一个守信公民,履行该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后多久解除
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后,解除失信记录的时间取决于具体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中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定》等法律法规,失信记录的解除时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满期自动解除:一般情况下,失信记录会在一定期限内自动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的,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次执行。如果债务人在再次执行期间履行了义务,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记录。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中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定》第十条规定,失信记录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届满自动解除。
2. 主动申请解除:如果债务人在失信记录有效期限内履行了相关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中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记录,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
3. 法院裁定解除:如果债务人存在特殊情况,如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无法履行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记录。此外,如果债务人存在被执行人恶意拖欠、拒不履行义务等情况,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解除失信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失信记录被解除,相关信息仍然会被保存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如果债务人再次出现失信行为,将会对其信用记录产生更为严重的影响。因此,债务人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出现失信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24修正)》
第九条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公布、撤销、更正、删除失信信息的,参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失信人多久可以解除失信
法律分析:
失信名单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具有以下情形的被列为失信人员:(1)伪造证据,利用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2)进行虚假诉讼或是仲裁的,或者进行财产转移的方式来逃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规定限制消费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衍生问题:
失信人执行期多长?
失信被执行人的期限一般为2年,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1-3年。也就是或,2-5年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没有还清欠款,但是失信被执行人的状态会解除。只不过,限制高消费不会取消,这些限制仍然会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另外,只要用户积极履行了还款义务,那么人民法院会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的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人黑名单多久解除?
失信人黑名单的解除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失信人黑名单解除时间可以从6个月至5年不等。以下是详细说明:
1.首先,解除失信人黑名单的时间取决于失信行为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对于较轻微的失信行为,解除期限可能较短,通常为6个月至1年。而对于严重的失信行为,例如传销、侵权等,解除期限通常较长,可能为3年至5年。
2.其次,解除期限还与失信人采取的整改措施和补偿行为有关。如果失信人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并积极履行相关赔偿责任,解除期限可能会相应缩短。相反,如果失信人没有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则解除期限可能会延长。
3.最后,解除期限也受到政策和法规变化的影响。政府机构和相关部门可能会调整失信人黑名单管理的规定和程序,从而导致解除期限的变化。
综上所述,失信人黑名单的解除时间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整改措施和补偿行为以及政策法规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失信人应该积极主动地进行整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以期尽快解除黑名单的限制。
扩展资料:
失信人黑名单是由中国政府设立的一种信用管理制度,旨在强化信用约束,维护社会诚信。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个人或企业会面临诸如限制高消费、拒绝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信用惩戒措施,对其生活和经济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
不过,失信人也有机会在一定时间以后解除黑名单的限制。通过积极改正错误、补偿受害人等方式,失信人可以逐渐恢复自己的信用。根据相关规定,失信人在解除黑名单前应当对其失信行为进行整改,并向受害人进行社会公开道歉,以及积极履行可能的赔偿责任。
信用体系建设越来越重要,并且正得到全面推进和完善。通过加强信用监管和信用惩戒,中国政府旨在构建诚信立国的社会环境,提升市场和社会的稳定性。因此,积极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地履行义务,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
【法律分析】:一般是五年。失信人员需要在完成自己的责任后,才能申请将自己从失信的名单中解除,自动解除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一般是五年。对于失信人员,我国的相关法律条例对这批人作出了一定的生活限制,比如不能坐飞机和G字开头的火车,对其消费也做出了限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列入失信名单多久才可以恢复
两年到五年。失信人员恢复信用的时间如下:
1、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一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如果存在妨碍、抗拒执行的情况,时间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因此,用户刚好在执行的期限内还清了逾期的欠款,那么在履行三日内,用户的名字会从失信执行人名单里删除。因此,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恢复信用的时间需要两年。如果用户提前履约,那么个人信用就可以提前恢复。具体的恢复时间,要以提前还清欠款的时间为准。
2、个人征信恢复正常:失信人员还清欠款后,征信报告中的逾期记录、呆账记录、代偿记录等,会从还清逾期的欠款当天开始算起,5年以后不良记录由征信系统自动消除。不良记录删除后,用户的个人征信就会恢复正常,这时候个人征信恢复时间为五年。
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后多久解除
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多久可以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失信人员有纳入期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解除;
2、如果当事人没有纳入期限的,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解除。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被强制执行的影响:
被强制执行通常不会影响到子女。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强制执行人一般都会限制出行,信用卡贷款之类有关信用的社会福利政策都会受到影响。
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被纳入失信名单将会有以下的法律后果:
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
3、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部门不向其出售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
4、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5、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暂缓受理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暂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规划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暂停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暂缓办理在建项目的后续规划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