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2024年新规定(寻衅滋事2024年新规定量刑)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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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寻衅滋事新规定

2024年寻衅滋事新规定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破坏社会秩序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寻衅滋事的,达到了立案追诉的标准,是可以判刑的。判刑如下: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综上所述,寻衅滋事指的是在一定的场合里无事生非,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是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犯罪,量刑标准最高是处以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一般是在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2024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一、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

1、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2、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3、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4、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5、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6、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二、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⑴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的,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

⑵在中国,殴打行为不是伤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殴打不以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为前提。换言之,倘若某种行为只能造成他人身体痛苦,但不可能造成伤害,也属于殴打。

⑶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以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

⑷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饮食不卫生食品后胃痛的,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评价为殴打。

⑸由于寻衅滋事罪具有补充性质,所以,殴打不以造成伤害(轻伤以上)为前提。但是,一方面,造成了伤害结果的伤害行为,无疑符合殴打行为的要件;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重于故意轻伤的法定刑。所以,殴打行为造成轻伤害结果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随意殴打类型的寻衅滋事罪。

⑹基于同样的理由,殴打不以聚众为前提,更不以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为前提。但是,随意聚众斗殴的行为,通常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随意,一般意味着即使按照犯罪人的理性,殴打行为也不具有可以被一般人“理解”、“接受”的原因与动机。犯罪人的理性不同于一般人的理性,但一般人也可能站在犯罪人的立场、从犯罪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当一般人从犯罪人的角度思考,也不能接受犯罪人的殴打行为时,该殴打行为便是随意的。从行为人角度而言,随意,意味着行为人殴打他人没有任何自我控制。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常常喜欢用是否“事出有因”来判断是否随意,亦即,如果事出有因,就不是随意;如果事出无因,就是随意。但是,任何故意犯罪行为都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换言之,任何故意犯罪行为都有其产生的主观原因或动机。所谓事出有因,是指一般人可以按照犯罪人的理性“理解”、“接受”的原因;而事出无因,则是基于犯罪人的理性也难以“理解”、“接受”的原因。但是,殴打行为是否随意,并不是一种纯主观的判断,而是基于客观事实作出的判断。客观上殴打的次数越多,遭受殴打的人数越多,被判断为“随意殴打”的可能性就越大。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恐吓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追逐,一般是指妨碍他人停留在一定场所的行为;拦截,一般是指阻止他人转移场所的行为。显然,这两种行为,都是妨碍他人行动自由的行为。追逐与拦截可能以暴力方式实施,也可能以威胁等方式实施。辱骂,是指以言语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辱骂不要求有特定的对象,对一般人的谩骂,也可能成立本罪的辱骂。恐吓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在许多国家是一项刑事犯罪,无论有无向对方动粗,无论是否行使暴力行动,即使只是语言上威胁受害者(对方),有死亡威胁或伤害当事人或其家族、公司、财产权等。包括死亡威胁、诈弹威胁、以自杀做威胁等。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兄弟俩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重审:刑期不变仍不构虚假诉讼罪

林树明受访者供图

12月28日,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退休教师林树明告诉澎湃新闻,他和弟弟林树敏不服重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12月15日,岫岩县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他和林树敏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兄弟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该判决结果与岫岩县法院原一审判决结果相同。

重审判决书显示,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岫岩县法院认为,林树明和林树敏强迫被害人重新打条、叠加利息,虽不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但亦不是“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中的“邻里、债务”纠纷,案涉事实不能视为普通的邻里纠纷、债务纠纷。

林树明和林树敏于2024年12月被抓,至今已过去三年。该案也经历诸多波折:岫岩县检察院指控两人犯寻衅滋事罪后,又追加起诉两人犯虚假诉讼罪。岫岩县法院于2024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两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宣判后,岫岩县检察院认为两人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应予以认定,向鞍山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林树明和林树敏也提出上诉。后鞍山市检察院认为岫岩县检察院抗诉不当,向鞍山市中院申请撤回抗诉。鞍山市中院于2024年8月作出裁定,准许鞍山市检察院撤回抗诉,并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岫岩县法院重审。

如今,林树明服刑期满已被释放。两人上诉,也意味着案件仍无定论。

兄弟俩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替父追债的过程中,辽宁省岫岩县老医生林忠衡的四个子女均被卷入刑事案件。林忠衡的大女儿林淑清和四女儿林影被控虚假诉讼被抓,后经岫岩县法院判决无罪;二儿子林树明和三儿子林树敏被认定在追债过程中实施了威胁、恐吓、砸玻璃、拉羊等行为,分别被岫岩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

林树明兄弟俩自认为无罪,提出上诉。鞍山市中院于2024年8月2日作出的裁定书显示,鞍山市检察院的出庭意见是:原审判决认定林树敏带领讨债人员进行讨债的证据不足;原审判决对林树明作案时间的认定事实不清;原审判决部分事实的认定仅根据被害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被害人的陈述又有矛盾或不稳定之处;林忠衡确与被害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审判决应就该案应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明确说明。综上,建议法庭将本案发回重审。鞍山市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岫岩县法院重新审判。

2024年11月18日,岫岩县法院开庭对检方指控两人犯寻衅滋事罪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公诉人曾明确表示不对虚假诉讼部分起诉,庭后会提交撤回起诉申请。后岫岩县检察院坚持对虚假诉讼部分进行起诉。12月8日,岫岩县法院又开庭对检方指控两人犯虚假诉讼罪进行了审理。

重审判决:案涉事实不能视为普通的邻里纠纷、债务纠纷

12月15日,岫岩县法院作出重审判决。

重审判决书显示,该案重审期间,曾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犯寻衅滋事罪部分,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林树明和林树敏伙同他人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且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该院予以支持。其中,林树明虽辩解其妻患病,其于2014年4月至11月一直在长春或北京护理,没有作案时间,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林树明具有作案时间,且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行为。

关于法律适用问题,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明林忠衡向不特定的多人放高利贷、收取“砍头息”,将利息重新打条再计算利息,具有典型的“套路贷”特征,林树明和林树敏强迫被害人重新打条、叠加利息,虽不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但亦不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中的“邻里、债务”纠纷,案涉事实不能视为普通的邻里纠纷、债务纠纷,故对辩护人的此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犯虚假诉讼罪部分,法院认为,林树明四兄妹在被害人未全部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依据其父亲留下的遗嘱和借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本案中虚假诉讼部分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二被告人构成虚假诉讼罪。对公诉机关指控林树明、林树敏犯虚假诉讼罪不予支持。

岫岩县法院判决,林树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林树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辩护人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程序违法

林树明和林树敏不服重审判决,已再次向鞍山市中院进行上诉。

林树明的辩护人孙大伟认为,《刑诉法》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情形”,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他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审理,检察人员发现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同意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在案证据并无检方提出的相关建议等材料,因此岫岩县法院主动将案件退回岫岩县检察院补充侦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孙大伟说,本案书记员姜楠先后参与了林树明等人的民事案件、该案原审庭审记录工作,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再次参与庭审记录工作,明显违反回避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过程中,多份证据未经举证质证却作为定案的依据。

关于事实方面,孙大伟认为,本案属于发回重审的案件,鞍山市中院和鞍山市检察院均认为本案存在问题,鞍山市中院作出的裁定也明确记录鞍山市检察院认为本案应该查明的问题,但岫岩县法院在重审过程中并未予以查明。以林树明有无作案时间,岫岩警方出具的《办案说明》结论显示:“综上,结合被害人陈述、林树明同案人员供述,不能排除林树明的作案时间。”孙大伟说,公安机关调查的结论仅仅是“不能排除林树明的作案时间”,而非有充足的证据认定林树明具备作案时间,刑事案件要求证据确实、充分。另外,岫岩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两份价格认定书是对涉案羊的价格认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本案中涉案的羊属于灭失物,本案所有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羊的品种,重量、年龄,以及鉴定的基准日期,两份关于羊的价格认定存在作假的嫌疑。

关于法律适用问题,林树敏的辩护人张新宇认为,目前本案当中并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与所谓“被害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为高利贷。债务是被告人已故的父亲借予“被害人”的,本案被告均没有参与,被告人对利息情况并不十分知情。而且,被告人始终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也未发现存在利息高于法定利率的情况,并判决“被害人”承担还款义务。在此情况下,认定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债务为高利贷并不合理。

张新宇认为,即使双方之间的债务确系高利贷,但高利贷本质上仍是一种民间借贷,只是其中高于法定利率的部分并不受法律保护。在本案当中,几名所谓的“被害人”至少都没有完全归还本金,被告人要求偿还本金的权利也应受到法律进行保护。在被告人有权向“被害人”追讨债务的情况下,双方的关系与普通民间借贷并无实质区别,仍应适用寻衅滋事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被告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延伸阅读:

成都一法官庭审时称律师说话太快像"放屁"已被停职

“记都没记下来,你等于放屁!”“你看到我们屏幕说嘛,要慢一点!”这句话出现的场景,是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一次庭审上。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显示,

12月20日开庭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周姓法官打断原告及其律师的陈述,称“你说话像放屁”,语气中透露出不耐烦。其后不久,周法官又多次打断律师发言,“你慢点儿嘛!还没记下来,随时我都在打断你,好恼火哦!”这起案件的原告赖先生认为法官的态度以及工作作风有问题,就将此事发到了网上,讲述自己的遭遇。

网曝视频截图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言语应当合乎规范,类似“放屁”之类的语言,过于粗俗了。

12月22日,赖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两天,法院工作人员已经给他打电话过来道歉,

并告知周姓法官已被停职,“我的本意只是想监督和提高一下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态度,但现在这个结果不是我想看到的,我也已经谅解了。”

法官称原告说话像“放屁”

原告:当天庭审不耐烦像是在骂人

当天的庭审记录显示,这起案号为川0114民初11583的庭审过程中,原告赖先生律师正在陈述意见和证据,周姓法官对原告律师表示“你等于放屁”,“你看着我们屏幕说嘛,我这边书记员记都没记下来!”

随后周法官又多次打断原告发言,并补充说道“你要看着屏幕说,说慢一点,还没记下来,老提醒你,好恼火!”

该案原告赖先生通过微博发表了自己的“不满”,他说,听到周法官说的这个言论自己很吃惊,觉得法官太不尊重人了,怎么可以如此打断律师说话,“她是一名法官,是公职人员,身上还佩戴着国徽,说话做事应严谨妥当。”

据另一段现场视频显示,当赖先生说出自己入职时间具体到哪一年哪一天,是因为那天刚好是自己女儿生日时,法官周某却直接来了一句说“你女儿生日关我屁事啊,你和我说这个?”

赖先生直言,12月20日当天早上和下午的两场庭审,周法官都表现出不耐烦的态度,多次打断他和律师发言,并说他说话像“放屁”。赖先生认为,作为法官,打断律师或者当事人说话是可以的,但是言语粗鲁,类似“放屁”之类的话,就像是在侮辱和骂人。

12月21日,新都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媒体采访时称,已接到赖先生的投诉,法院将介入调查。

12月22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

被投诉法官曾被评法院十佳“最美法官”

原告:法院已道歉我已表明谅解态度

记者注意到,周姓法官曾被评为新都法院十佳“最美法官”和“三项精品”获奖名单。今年10月28日,也有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投诉周法官的工作态度,并在投诉信中指出,在提交证据的时候,周法官以提供证据字体太小为由,说自己看不见,当事人有疑问,“我说我都能看见就你看不见?她说反正她就是看不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法院工作人员应当避免盛气凌人、语言生硬、态度粗暴,严禁使用伤害群众感情、可能激化矛盾的语言,防止因用语不当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12月22日,赖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将事情发到网上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了他,并表达了歉意,在通话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周法官已被停职。对此,赖先生也表示很遗憾,他说自己的本意不是让法官停职,而是希望规范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言行作风,“一个法官说话,不能那么粗鲁,我虽然是普通老百姓,但也知道礼貌和好好说话的道理。”

赖先生说,他跟周法官并无私人恩怨,只是对于当天的庭审就事论事而已,而现在,法院表达了歉意,他也愿意谅解,希望此事不要再闹大,也希望更多的法院工作人员能够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态度。

寻衅滋事罪2024年最新标准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量刑档次(两档):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行为标准(三种类型):

(一)无事生非型:行为人为寻求刺激 、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

(二)小题大做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 ,借故生非的。(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三)拒不改正型: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情节标准(四种表现形式):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以“异教徒”、“宗教叛徒”等为由,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多次”一般应当理解为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包括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可折抵)。二年内多次实施不同种类寻衅滋事行为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升档标准:

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每次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均构成犯罪 。

二是每次寻衅滋事行为未经处理,包括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

三是多次寻衅滋事行为的时间跨度,只要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期限,均可计入。

免刑从轻标准:

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上海标准(几种特殊情形的认定):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致一人以上轻微伤的,属于“随意殴打他人”的“其他情形恶劣的情形”:

(1)随意殴打多人的;

(2)聚众殴打他人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

(4)两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5)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两年内,又实施随意殴打他人行为的。

(二)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属于“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1)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多人的;

(2)聚众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

(4)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两年内,又实施追逐、拦截、辱骂、恐吓行为的。

(三)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1)针对多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司财物;

(2)聚众持凶器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实施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司财物行为的。

(四)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两种以上行为,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致一人以上轻微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 聚众寻衅滋事未遂,情节恶劣的,对组织者和积极参加者应定罪入刑,但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聚众寻衅滋事预备,情节恶劣的,对组织者应当定罪入刑,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六)《解释》中的“持凶器”是指行为人为寻衅滋事携带凶器的情形。这里的“凶器”是指各种枪支、刀具、棍棒、砖块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工具。

寻衅滋事2024年新规定

法律主观: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以“异教徒”、“宗教叛徒”等为由,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24年警察对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罪“在新闻头条这种屡见不鲜,如酒后闹事,路怒开车等等,都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那么我们不禁会问,何为寻衅滋事?如何认定?警察又将如何处理呢?本文我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4年警察对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2024年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寻衅滋事2024年新规定

一、寻衅滋事罪最新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二、本罪与聚众打乱社会次序罪、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罪的边界

三者都是损坏公共次序的违法,但存在显着差异。

1、违法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意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力影响或其他不健康的心思需求;后二者的违法动机是为了完成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捣乱的方式,打乱机关、集体、单位的正常次序,或许打乱公共场所次序或交通次序,对有关单位、机关、集体甚至政府施加压力。

2、违法方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有必要是多人以上以聚众方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许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许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毁损、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行为,或许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集体或许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情节严峻的行为。

4、违法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一切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查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查首要分子和活跃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三、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的边界

两者的差异在于:寻衅滋事行为人勒索的动机是为了满意精力上的影响,成心炫耀,因而违法往往是当面地、开门见山地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人索取资产是首要意图,因而他为了躲避法令追查常常以间接的或当面暗示的办法进行,往往采纳隐秘的办法,持着不肯让人察觉的情绪。

四、寻衅滋事罪与掠夺罪的边界

1、片面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意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力影响或其他不健康的心思需求为动因,以损坏社会次序为意图掠夺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资产为意图,违法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行为;掠夺罪表现为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掠夺公私资产的行为。

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略的客体是社会公共次序;掠夺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一切权。

寻衅滋事罪2024年最新标准:稀里糊涂要坐牢!

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南京玄奘寺供奉侵华日军将领排位事件的官方调查情况通报在全网刷屏。

▲ 吴啊萍的身份信息 结论是吴啊萍因为了解到了松井石根等战犯的罪行,产生了心理阴影,长期被噩梦困扰,在接触佛教后产生了通过供奉战犯排位解冤释结,脱离苦难的错误想法,遂以友人名义在玄奘寺内立牌供奉。 公安机关认为:吴啊萍出于自己对因果释结的错误认知和自私自利的动机,在明知5名被供奉者为侵华日军战犯的情况下,仍出资在宗教活动场所为其设置牌位,严重违背了佛教扬善惩恶的教义教规,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严重伤害民族感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对其刑事拘留。

上一分钟你还是悠然自得的吃瓜群众,下一分钟就可能成为全城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今天我们又不得不说说,这几年让人没想到的寻衅滋事罪的那些事。

1

缠访闹访,寻衅滋事罪

曾经八旬老妪因多次上访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入狱2年半,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的新闻,引发关注。85岁李淑贤母女三人,因2013年村里启动土地平整项目,所种树木被毁,举报他人非法毁林,滦平县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包庇纵容。她们跑遍了镇、县、市级信访单位,并多次出现在北京,最终三人相继被捕入狱。李淑贤母女因到权力中枢周边撒大量上访材料抛,扰乱公共秩序,被判寻衅滋事罪。本来是维权、讨说法,而且是这么大岁数的老妪,谁也无法把她跟寻衅滋事为非作歹的“坏人”联系在一起,而且这些平时老实巴交的农民,谁也不会想到会触犯刑法。近年来,寻衅滋事罪俨然已成为缠访闹访者们的杀威棒。

2

街头涂鸦,寻衅滋事罪

某日凌晨,丁满和朋友在街头用喷漆留下了十多处涂鸦,涂鸦的地点有建筑物的墙壁、电箱,以及街道的宣传栏。当晚,丁满即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尽管相关单位为丁满出具了谅解书,但最终,他还是因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丁满在大街小巷的涂鸦行为,行内人看作是艺术,就算行外人顶多也就会认为是乱涂乱画,影响市容市貌。

有人认为出于个人爱好,丁满目的单纯的想让更多的人了解涂鸦文化,并非故意寻求刺激、大搞破坏,无论是作案手段还是犯罪动机,他的行为都很难以寻衅滋事罪来定罪。

3

骂街@地域黑,寻衅滋事罪

去年,在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曹某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与一骑电动车男子发生纠纷,并对对方进行辱骂。因辱骂中使用了“北京傻*”“穷*”等字眼,一经网络传播,引起了北京市民广泛关注,激化了北京人与外地人之间的矛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其在公共场所公然辱骂行为,丰台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对其刑事拘留。

因琐事在大街上骂人会犯罪,这也超乎了一般人的认知范围,当然不是只有骂北京人才会获罪,同样汤某某在自己的朋友圈里骂了一回郯城人,同样引发群愤!看来不管你骂哪个地方人,在网络时代都是很危险的,一旦引起众怒都不是好玩的。

4

微信留言辱警,寻衅滋事罪

2018年8月6日上午,仁寿县公安局富加派出所发生一起个人极端案件导致2名警察重伤牺牲。事发后,整个仁寿举城哀伤。而微信平台上,一位昵称“高山流水,川流不息”的网民在名为“和谐中铁”的微信群内发布“杀人者是英雄好汉,警察是拿了证的土匪”等辱警言论,其发布的辱警言论涉及广泛,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当然这绝对不是第一次,此前有沈阳民警牺牲,有两人因发辱警言论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据悉,全国因辱警有多人被以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被行政拘留治安处罚的就更不计其数。网上辱骂警察要不得,侮辱牺牲民警更是“零容忍”,言论自由但不能仍性,要有敬畏之心。

5

网上发文失察,寻衅滋事罪

2018年,郭某受托发布《内蒙古大宗土地违法问题引发官民关系趋于紧张》一文,内容被认定存在虚假信息,被内蒙古警方已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这样的事件并不是一起,媒体人秦某某,受托写了一篇《乌木木齐谁推动了某某兄弟的奶酪》等三篇文章在其经营网站上发表,一审判决书认定“没有核实其真实性的情况下”“公开发布”,并认定文章中有三处虚构事实。最终包括秦某某以及介绍人魏某某,委托人潘某某均被法院判处寻衅滋事罪。

发表文章为什么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上述案例中所发文章均被认定具有虚假信息成分,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进而扰乱了公共秩序,可见舆论监督有风险,文章不是可以随便发的,切忌夸大事实。

6

幸灾乐祸,寻衅滋事罪

2018年5月28日凌晨,吉林松原发生了5.7级地震,灾情牵动了全国网友的心。然而,就在这一天,却有人借地震大肆辱骂东北同胞,被全国网民人肉。当天下午,警方即查明发帖网民为伏某某,女,44岁,江阴人。伏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江阴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审查中,伏某某交代,其根本没想到自身言论会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尽管在第一时间将帖文删除,但她还是收到了大量网民的声讨,最终等待她的是法律的严惩,这件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厚道,不要愚昧无知,口无遮拦。

7

伤害民族感情,寻衅滋事罪

2018年3月8日,南京警方通报称,据民众举报,微信昵称为“圣诞老人”的男子因在微信群中发布“南京就是一个坑,应该让日本人在(再)屠杀一次”的违法言论;昵称“落落”的网民在QQ群中煽动以驾车冲撞行凶等极端方式制造事端。随后,南京警方将嫌疑人王某、洪某抓获,并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此前,两男子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拍摄二战日本军服照,构成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你以为你那是COSPLAY吗,实际是犯罪。用王毅部长的一句话,那就是“中国人的败类”。

8

网上煽动闹事,寻衅滋事罪

去年3月8 日下午,洪某,系“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因不满公安机关依法查办“钱宝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QQ群“备用防走散旅游”发布违法言论,煽动他人实施驾驶卡车冲击国家机关、劫持人质、持械行凶等违法犯罪行为。

3月9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依法对洪某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通过信息网络煽动实施违法犯罪制造事端,是对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洪某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9 恶意骚扰,寻衅滋事罪2024年6月,男子曾某与女友李某分手后,不断恶意骚扰李某,经公安机关调解后仍不思悔改,致李某经济损失。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依法对上述恶意骚扰前女友的寻衅滋事案件提起公诉。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你可能没想到吧。

10 网上卖惨,寻衅滋事罪!

以上案例中,有令人质疑的,也有让人解气的,有罪有应得的,也有令人唏嘘的,寻衅滋事罪,是个“好”罪,关键看怎么用!

寻衅滋事罪特别多,2024,且行且小心。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量刑档次(两档):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行为标准(三种类型):

(一)无事生非型:行为人为寻求刺激 、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

(二)小题大做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 ,借故生非的。(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三)拒不改正型: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情节标准(四种表现形式):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以“异教徒”、“宗教叛徒”等为由,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多次”一般应当理解为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包括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可折抵)。二年内多次实施不同种类寻衅滋事行为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升档标准:

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每次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均构成犯罪 。

二是每次寻衅滋事行为未经处理,包括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

三是多次寻衅滋事行为的时间跨度,只要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期限,均可计入。

免刑从轻标准:

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上海标准(几种特殊情形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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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治安处罚认定标准

寻衅滋事治安处罚认定标准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寻衅滋事行为,在不满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时,往往是属于一般的民事行为,但此时也是会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在构成刑事犯罪,即寻衅滋事罪的情况下,行为人将被给予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刑法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寻衅滋事罪的四个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是:

1、犯罪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包括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做出以上行为的,按寻衅滋事给予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年寻衅滋事认定最新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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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11:16

教师产假多少天2024年新规定(教师的产假是多少天)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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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下列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特殊情形除外。18周岁以上的人则属于刑事责任年龄。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具体案件、被告人的年龄和行为性质等因素综合判断。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不负刑事 ...
2023-12-28 11:40

2024关于结婚彩礼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主观:彩礼和嫁妆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在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要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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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辨认数量的规定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辨认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里关于辨认数量的规定是什么法律分析:混杂辨认规则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10张);物品(5件);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5 ...
2023-12-28 11:38

2024贪贿犯罪量刑标准(2024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3、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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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法人任职要求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条件呢?经营一家公司时,我们总是能听到法人这个词,很多人对法人的概念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什么人才可以成为公司法人。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公司法人需 ...
2023-12-27 14:44

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2024)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劳动法年假规定条款法律主观:职工的 年假 是详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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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夫妻怎么界定个人债务纠纷?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法律规定

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 1、法律主观:夫妻共同债务 的确认纠纷,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 ...
2023-12-15 13:31

刑法中如何规定破坏军事通信罪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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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关于离婚孩子探视权的相关规定

抚养权探视权的规定法律主观:《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 ...
2023-12-28 11:33

刑法中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般破坏生产经营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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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法律规定(债务转移法律规定的责任)

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法律主观: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如下:2024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 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2023-12-28 11:45

2024结婚年龄规定(2024年结婚年龄最新规定)

若双方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年龄未达到我国结婚的法定年龄标准,那么民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是有权利将当事人的结婚申请驳回,所以结婚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2、审查民政局工作人员需要对当事人双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等进行检查,审核双方是否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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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待岗和工资规定是什么?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现在的各大企业以及公司因为经 ...
2023-12-28 11:31

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2024)

劳动法病假的规定【法律分析】: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为:一、单位的职工因为生病或者意外受伤的,需要暂停工作到医院接受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综合判定职工的病假,一般是基于三个月到两年的病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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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具体规定是什么

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法律主观:一、登记结婚需要的手续: 1.申请。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材料与相关证件。一般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无配偶证明、无近亲血缘关系证明、免冠照片等。 3.登 ...
2023-12-27 14:45

教师产假国家规定2024(教师产假国家规定2021)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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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婚约财产纠纷官司怎么打? 婚约财产纠纷的法律规定

婚约财产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2、农村婚 ...
2023-12-15 12:33

法律规定订婚后分手彩礼怎么办

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彩礼要退还吗?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彩礼要退还。订婚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女方应当将彩礼钱返还给男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将彩礼予以退还。 ...
2023-12-27 14:42

诈骗罪金额(诈骗罪金额量刑标准2024年)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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