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限应从什么之日(缓刑考验期限应从什么之日起计算)
缓刑的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法律主观:
缓刑的考验期一般是从判决生效的时候开始算的。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73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 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法律解析:
缓刑考验期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拘役的 缓刑考验期限 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轮裤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磨陪上瞎桐蠢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日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对此应理解为:(1)这里所说的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即使法定最低刑高于3年有期徒刑,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能适用缓刑;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所判处的刑罚高于3年有期徒刑,就不能适用缓刑。
(3)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因为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都不存在剥夺人身自由的问题,适用缓刑没有实际意义。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并非对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是,暂不执行所判刑罚,犯罪人也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判断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是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这里的犯罪情节,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既包括客观方面的情节,也包括主观方面的情节;既包括案中情节,也包括案外情节。总的来说,情节较轻的,才能适用缓刑。悔罪表现,是指犯罪后有悔恨自己罪行的表现,如犯罪后积极退赃,在羁押期间遵守监管法规、坦白交代罪行,在审判过程中深挖犯罪的思想根源,等等。
3.必须不是累犯。换言之,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因为累犯是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再次犯罪,说明其人身危险性严重,难以改造;如果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更大,故对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二、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什么?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死缓与缓刑适用前提不同,缓刑适用于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犯人,死缓适用于被判死刑的犯人。两者的考验期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需要依据所判的刑种和刑期而定,死缓的考验期是两年。两者的执行方式不同,判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用关押,而死缓的执行是在监狱中。
法律依据
《刑法》第73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