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被禁锢判多久(别人欠钱不给起诉多久能解决)



别人欠钱被禁锢判多久(别人欠钱不给起诉多久能解决)
别人欠钱被禁锢判多久(别人欠钱不给起诉多久能解决)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如果为素取债务非法扣押他人,被警方抓获后,司法机关就会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作出处罚。
老赖的人数,近年来逐渐增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欠债不还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欠钱的人是大爷,要钱的人是孙子。债主走投无路之下,往往会采取极端的手段催收,以各种手段逼迫债务人还钱,从而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事情发生在2012年,当时有一老板名为胡方权,他的生意伙伴张宏曾因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向他借了2000万元。由于胡方权财大气粗,加上张宏也是老熟人,于是便答应了他。众所周知,生意人都喜欢在酒桌上谈事,胡方权也不例外。酒过三巡之后,胡方权二人有些醉了,他打着哈哈对张宏说:钱,一点问题没有,不过你得给我一点利息。
张宏一听,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他觉得胡方权的要求并不过分,于是爽快地答应了。然而,胡方权和张宏二人,谁也没有就利率的问题进行过详细沟通,从而导致了后来的决裂。几个月之后,张宏手头宽裕了,于是按照银行利息向胡方权支付欠款。不过,胡方权却将利息翻了几番,几乎和高利贷持平。
张宏一气之下,不但停止向胡方权支付利息,甚至连带未还的欠款也是一拖再拖。见到张宏做了“老赖”,胡方权非常生气,于是他纠结了十几个人,准备以商讨利息为由,骗张宏过来。2012年6月10号,不知内情的张宏来到杭州市区温德姆酒店,结果他一进屋就被控制了起来。随后,胡方权给张宏的妻子打电话,只要转5000万给他,张宏欠他的钱就一笔勾销。
可是,张宏妻子把所有的钱加在一起,也只有620万,距离5000万还差上不少。胡方权气急,于是就在此后的80天内不停地殴打张宏,直到5000万结清。后来,张宏失踪的消息传了出去,胡方权见势不妙,于是就把张宏装进了铁笼子里,并叫手下把他沉入千峡湖底。处理完张宏之后,胡方权火速前往泰国避难,准备亡命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