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人有哪些权利(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人有哪些权利(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人有哪些权利(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法律分析:房地产抵押人的权利
1.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房地产抵押并不移转占有,也不会影响到抵押人对房地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
2.对抵押物的处分权。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签订并不剥夺房地产抵押人的处分权。由于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所以抵押人转让、出租等处分抵押物的行为不会影响抵押权。
3.抵押人可以就同一抵押物在抵押后剩余的担保价值设定其他的抵押权。
房地产抵押人的义务
1.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地产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的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转让行为无效。
2.抵押人在占有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
3.房地产抵押权人的义务主要是在抵押权实现后,如果房地产处置后的价款有余额时,应当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抵押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人的权利有:抵押人对抵押物具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房地产设定抵押之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物仍具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对抵押标的物还具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可将已抵押的房地产予以出租或转让。
《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