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入北京

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常识>《物权法》中的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地役权人是什么意思)

《物权法》中的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地役权人是什么意思)

2023.12.28 13人阅读
导读: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的.1、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 ...。

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一、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的应用

1.房地产开发

地役权可以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各种设施和服务,例如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绿化带等。通过在土地上设立地役权,开发商可以在不购买土地的情况下,获得土地所需的权益,从而实现房地产项目的顺利进行。

2.公共设施建设

地役权可以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如电力输送线路、电话通信线路、天然气管道、铁路线路等。政府或相关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地役权,将这些设施建设在私人土地上,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3.自然资源开发

地役权可以被用于自然资源开发,如矿产资源的开采、油田或风能发电场的建设等。通过与土地所有者达成地役权协议,开发商可以获取对自然资源的权益,并进行相应的开发活动。

4.农业合作社

地役权可以被农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用于租赁土地,进行农业生产。这种方式可以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提高农民的收入。

5.基础设施建设

地役权可以被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道路、公园、停车场等。通过与土地所有者达成地役权协议,政府或相关机构可以在不购买土地的情况下,建设和管理这些基础设施,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地役权的涵义与特征是什么

一、1、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2、地役权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1)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2)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3)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二、【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一百五十七条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第一百五十八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一百五十九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理解下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的.

1、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地产相邻权;

2、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3、地役权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而是一种他物权和用益物权.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是益物权的一种。我之前有作过了解,通俗来讲就是指因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需要,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或者限制他人不动产的利用,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便利与效益的权利。

一、地役权的含义: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1、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2、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4、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二、地役权人的权利

1、使用供役地的权利

地役权是权利人为其土地的方便和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此,地役权的实现必须以使用供役地为条件。地役权人可以按照地役权设定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方法,行使其使用供役地的权利。

2、从事附属行为的权利

地役权人为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为必要的附属行为,例如地役权人为实现其取水权,需要从供役地上通行。对于此种通行,供役地人也应当允许。

3、设置附属设施的权利

地役权人为了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一些必要的附属设施。例如,为了取水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水泵等设施,为了通行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道路等。

此外,地役权是一种从属性权利,因此,地役权不能够被单独地转让。

展开原文 ↓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法律常识 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