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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应如何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和标准)

2024.01.05 128人阅读
导读:《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怎么抵扣

12月22日电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共有9章32条,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办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同时明确,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个税专项抵扣来了!如何抵扣、夫妻放在哪一方抵扣大有学问!

1、子女教育:

从学前教育开始,留学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证明,每个孩子可抵扣1000元/月,两个孩子就2000元/月,减免的方式有三种:可以放妻子这边,可以放丈夫那边,也可以夫妻双方各抵扣一半,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是:孩子要满3周岁。

2、继续教育:

1)学历教育:一个月可抵扣400元,一年减4800元(定额);

2)考证:一定要考出证书才可以减免,一个月可抵扣300元,一年减3600元。

3、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1500元/月。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1100元/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月。

情侣双方在没结婚前合租,通过跟房东分别签租房合同,可实现最大抵扣,即根据不同城市,每月两人合共可扣1600元-3000元不等;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首套房贷款利息可以减税,定额为1000元/月(最长不超过20年,即总额不超过240000元),房贷利息可以协商,每月1000元全在丈夫那边抵扣,还是妻子这里抵扣;

若夫妻双方婚前均贷款购买首套房,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5、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可抵扣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可抵扣1000元/月。

父母需年满60周岁。

6、大病医疗: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部分;

看病的医药单据要保存;

医保和自费除外,最高年抵扣上限为8万元。

个税专项扣除怎么扣?

个税专项扣除乱填的后果是: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每个月月加上五险一金免税额加上依法确定的其他的扣除的基础上,增加的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专项扣除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专项扣除不可以随便填,填写专项扣除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一)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二)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三)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四)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报送虚假扣除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同时,通知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

法律主观:

自从新个税正式实施之后,也让很多中低层收入的减轻一部分压力。以前个人所得税可能一个月需要缴纳一两百的,政策实施之后一个月也就几十元。当然除了个税起征点还有其他方面政策。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规定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2、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3、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4、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5、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6、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间(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三、个人所得税税率基本规定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详见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计算应纳税额。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希望上文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间以及个人所得税税率基本规定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许多新的法律法规已经开始实施,其中特别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暂行办法》最受关注.因为这两项法律法规关系到每个上班族的纳税问题.

那么,个人所得税除细则是什么?应该如何申报扣除?笔者希望现在整理和总结上述问题,对大家有帮助.

一、个人特别扣除的类型及其标准

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人特别扣除的类型及其标准分别为

1、儿童教育:1000元/月/儿童

关于孩子的教育分为3岁-小学前的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包括专业、本、硕、博).在这两个阶段发生的儿童教育费用,父母个人可以按每个儿童每月1000元的标准申请税前扣除.

2、继续教育:400元/月/人或3600元

关于续办教育费用也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办理的学历学位续办教育(包括专、本、硕、博),个人可按400元/月/人的标准申请税前扣除,扣除最长时间为48个月;二类是技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教育,个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3600元的标准申请税前扣除.

3、大病医疗:1.5万

关于个人发生的大病医疗费,以个人已经用医疗保险结算为前提,其中个人负担的费用金额已经超过1.个人可以按8万元以下的标准申请税前扣除.

4、住房贷款利率:1000元/月(最长240个月)

关于住房贷款利息,仅限于第一家,只有一家,个人可以按1000元/月的标准申请税前扣除,扣除的最长期限为240个月.请注意,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享受税前扣除.

5、住房租金: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

关于住房租金,应根据个人居住城市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扣除标准.个人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如深圳)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1500元/月的标准申请税前扣除的个人居住城市管辖区户籍人口>的100万人,按1100元/月的标准申请税前扣除的个人居住城市管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人,按800元/月的标准申请税前扣除.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2000元/月或非独生子女2000元/月

关于赡养老人的费用,申请税前扣除的前提条件是老人必须满60岁,如果是独生子女,可以按2000元/月的标准申请扣除的兄弟姐妹,各姐妹之间按总额2000元/月的限额标准,选择平均分配、约定分配或指定分配方式之一进行税前扣除.

二、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渠道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共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个项目,每个项目的扣除条件和标准均有所不同,那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是怎样的呢?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所在城市按每月1500/1100/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非独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定项扣除,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图示来源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以上即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税专项应如何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每个月月加上五险一金免税额加上依法确定的其他的扣除的基础上,增加的免税额。

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

专项扣除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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