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分公司注销)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清算债务:分公司注销前应当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剩余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应当进行分配。清算程序包括清理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清理股东权益等环节。
2、债权优先:在清算时,应当优先处理债权。债权人可以在清算程序中申报自己的债权,清算后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3、债务清偿:在清算后,分公司应当优先清偿债务。如果清算后仍有未清偿的债务,应当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4、股东协商:如果分公司清算后仍有未清偿的债务,股东可以进行协商,商定债务分摊的方式和比例。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债务问题。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注销的书面材料:包括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决议书、申请注销表、法定代表人声明书等;
2、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税务报表等财务资料;
4、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算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企业的清算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债务清单、税务注销证明、社会保险注销证明等;
5、公司的章程、股权证明书等公司内部文件;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应当遵循法律程序,遵守合同约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一、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二、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能受偿。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而是独立形成的赔偿责任。
同时,新《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当中,公司注销,一方面,对有限公司的股东而言,应全面认识公司注销的法律后果,并非公司一经注销,一切万事大吉,要特别重视其在公司清算中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不当行为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如果未能履行法定的义务,将可能导致直接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请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注销登记流程
(一)申请: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可以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二)审查、受理: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3、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不属于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
《公司法》规定:
(一)申请: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可以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二)审查、受理: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注销清算后就不用承担债务了?
法律主观:
公司在注销前会有严格的 公司清算程序 ,将公司的 债务清偿 完。存在特殊情况的话,则企业注销后的 债务 就由相关的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等承担。如果股东履行了 清算 义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怎么办
分公司注销 以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继续承担,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并不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总公司追偿债权,因此分公司注销是不需要登报的。《公司法》第14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