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押金的规定(劳动法关于收取押金的规定)
劳动法有规定单位不能收取员工保证金(押金)吗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防止财产被劳动者损坏、防止劳动者带走用人单位财产、防止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任何理由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将财产押在用人单位,或提供固定资产如汽车、房产做抵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签了劳动合同收了三千押金解除合同能否索赔
可以进行索赔,要求单位返还押金。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签了劳动合同交了押金一天没干可以退押金吗
签了劳动合同交了押金一天没干可以退押金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员工,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因此,单位收取押金是非法的,劳动者无论是否继续在单位工作,都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另外,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即应发放工资。
签了劳动合同交了押金一天没干可以退押金吗
押金可以退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员工,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因此,单位收取押金是非法的,劳动者无论是否继续在单位工作,都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另外,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即应发放工资。
劳动法中,公司新进员工是否要交押金
1、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公司不能收取押金。
相关法律依据: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更不能收取培训费,培训费是由单位提供的,只有在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才能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也就是通常所讲的培训费。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4、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义务,与劳动合同没有关系,不签合同,也得缴纳保险费。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照正常情况,员工上班是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但是不需要缴纳押金,缴纳押金在不合理现象,如果员工签订合同上班一天,那么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支付工资费用,员工辞职的时候,需要退还押金。如果不退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开除员工能否要回押金?
你好,无论公司以何种原因解除你们,1000元押金一定要退回给你们。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收取押金的行为就是违法的,经你们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后,除退回押金外,还需收到行政处罚。
关于公司直接开除你们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另可以主张多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在酒店工作交押金在法律上是不是合法的?
您好: 你所述的那个工作单位收取你的押金其实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4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除此你还可以到劳动局反映,请求劳动局纠正单位的错误,然后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