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案子才能公诉(被提起公诉意味着什么)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如下: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以下两项程序条件:
1、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
2、被告人在案。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开庭时间如下:
1、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3、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什么样的案子才能公诉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包括:(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包括故意、过失、动机和目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等。(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查清上述各项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实践中,就具体案件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对于符合上述第(2)种情况的,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因此,对那些并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则没有必要查清,司法实践中那种查清案件的一切事实后才提起公诉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
证据确实与充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证据确实必须以证据充分为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证据确实也无法达到;反之,如果证据不确实,而证据再充分,也不能证明案件真实。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些犯罪行为法定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
总之,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缺少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主要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适用法律的标准,不得滥用检察权。
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如果认为有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提起公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1.犯罪事实必须清楚。这意味着检察院必须对犯罪事实做出准确而完整的认定,明确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时间、地点、手段、目的等各项要素。2.证据必须确实、充分。这意味着检察院必须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且这些证据必须能够承受司法审查,是真实可信的。3.符合适用法律的标准。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确保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正确的、适用的,不得滥用检察权。4.公诉符合法定程序。这意味着检察院必须遵守法定程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起诉,否则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将会被撤销。
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必须经过哪些程序?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通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首先进行案件审查,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讯问等一系列工作,然后经过审查完毕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决定提起公诉,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书,由法院对起诉书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法院认为起诉书符合法定要求,就会开庭审理。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有罪,被告人可以上诉。经过二审、甚至三审之后,如果仍维持原判,则该案件被视为已经完成了司法程序。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主要包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适用法律的标准等要素。在提起公诉前,检察院需要进行案件审查,并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将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符合提起公诉条件的,应当决定不提起公诉。
什么样的案子才能公诉
一、什么样的案件才能公诉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公诉案件是指除了自诉以外的所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公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二、提起公诉到宣判要多久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第二百一十四条还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提起公诉后多久审判
正常情况下,法院会在正式立案后一个半月内审结的。
提起公诉,作为起诉的一种类型,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专门权力,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控诉机关,应当谨慎地行使控诉权,保证犯罪行为得到应受的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保护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什么情况下才有公诉人
法律主观:
案子属于刑事公诉案件的情况下才有公诉人。公诉人一般是检察院的检察官。刑事案件可以分为自诉案件、可公诉可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大多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对于某个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之后,会将案件相关材料报给检察院公诉部门建议提起公诉,负责案件的检察官,即公诉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什么案件会公诉
法律分析: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二、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什么情况下才有公诉人
有公诉人的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或者取保候审;
2、案件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被告人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审判程序,由人民检察院向二审法院提起公诉;
4、案件被发回重审,由人民检察院向重审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的职责:
1、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
2、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出庭支持公诉的成败,不仅关系到能否使被告人认罪伏法,实现公诉的法律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也就是说能否通过支持公诉达到一定的社会效果,使旁听群众受到法律教育,树立人民检察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威信。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公诉人,必须具有“正、准、稳”三个基本的素质要求。
综上所述,诉人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不仅具有起诉权,还可以对被告人进行质证、陈述意见等一系列工作,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结果的正确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什么情况下才有公诉人
公诉人会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况下:
1、刑事案件的起诉:当一个人被指控犯有刑事罪行时,检察机关将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诉讼,并指派公诉人代表国家进行起诉。公诉人将审查案件证据、调查事实、评估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的工作,并决定是否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2、刑事案件的审判:一旦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公诉人将代表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并对被告人进行控诉。公诉人将向法庭提供证据、陈述事实、阐述法律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质证和辩论。
3、刑事案件的执行:在案件判决后,如果被告人被判有罪,公诉人将参与执行判决的环节。公诉人将监督判决的执行情况,确保判决得到正确执行。
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决定提起公诉,通常会指派一名女性公诉人参与审理。
5、涉外刑事案件:对于涉及外国人或者跨国犯罪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会根据国际法和双边协议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决定提起公诉,通常会指派具有外语能力的公诉人参与审理。
公诉人在刑事案件中的职责包括:
1、调查取证:公诉人需要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罪责。
2、起诉:公诉人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决定提起公诉,需要起草起诉书并向法院递交。
3、出庭支持公诉: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需要出庭支持公诉,向法庭陈述案情、展示证据、质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
4、监督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未按照判决要求履行义务,公诉人还需要监督执行判决。
5、分析判断能力:公诉人需要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评估案件性质和犯罪嫌疑人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