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行政机关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程序违法判决无效的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程序违法判决是无效的。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⒈主要证据不足的;
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⒊违反法定程序的;
⒋超越职权的;
⒌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所以法院应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可以说除了警告的这种行政处罚,其他的行政处罚的方法都有着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就比如说是行政拘留吧。如果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以后,连立案调查的过程都没有就直接把当事人给行政拘留的,而且当时也没有行政拘留的凭证。这种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的,这一点在行政处罚法当中是有规定的,其中提到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就是无效。
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不合法行为的一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客观上不合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犯。主观上的过错指故意或过失两种主观状态。根据违法性质,违法行为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
违法就是指违反现行法律,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违法行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按照其违反的法律,可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和违宪行为。
违法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违法是指一切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狭义的违法,则是指严重地违反法律,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我们在这里是从广义上对违法进行论述的。
违法与犯罪的联系是犯罪一定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区别是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比违法行为严重,犯罪行为大多数要负刑事责任,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与其他一些行为的存在着区别。首先,违法行为不同于违反道德的行为。许多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同样,有些违反道德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其次,违法行为不同于法律上无效的行为。违法行为当然不能发生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希冀的为法律所肯定的有效结果。但是,不能认为法律上无效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有些法律上无效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也并不构成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行政行为违法的后果
行政行为违法的法律后果有:实质违法的,承担惩罚性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形式违法的,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如撤销违法)。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
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时,可能会造成不利后果和影响,因此需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受到行政程序的监督和制约,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申请复议或投诉等程序追究行政机关的责任;
2。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被撤销、改正或者改变,以达到恢复当事人合法权益、消除影响的目的;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从轻警告、严重纪律处分直到行政降级、免职等惩罚,以便防范行政机关滥用职权、错误决策等违法情况的再次发生;
4。行政机关因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当事人权益导致损失的,应向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赔偿相关的损失。
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
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
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
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
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严重违反法定形式的,也属于重大而明显的违法。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程序不合法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程序合法是对行政处罚行为程序的最低要求。它规定了行政处罚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时不能缺少的法定步骤、不能颠倒的法定顺序和不能超过的法定时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限制。因此,行政机关可以作出新的处罚决定。即使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作出撤销判决,行政机关依照新查证的事实或者适用正确的法律重新作出决定,仍然是法律所许可的。
执行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其自身有较高的审判权,体现到案件中可能就会导致一些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的出现。在执行程序中,法院的违法执行行为也是屡见不鲜的,不论是申请人还是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都可能收到侵害。针对这类行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一经发现即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会有两种结果:
1、经审查发现,违法行为确实存在,法院裁定撤销该违法行为或令其改正;
2、经审查发现异议理由并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如果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程序违法的严重危害
实质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惩罚性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而形式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如撤销违法)。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法定性,即法律责任的产生,基于法律对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
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损害事实;
2、损害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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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程序违法法官可能会因为犯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程序违法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法官受到的处罚可能是降职、被处分等。当然不管法官的责任具体是什么,一审法院程序违法的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上诉请求。
一、一审法院程序违法法官的责任是什么?
一审法院程序违法法官可能会因为犯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程序性违法的基本要件:
1、主体限定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为程序的意义主要在于通对国家公权力的制约、规范,使侦查、起诉、审判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则处理刑事案件。
2、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在各个阶段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明确具体的法律程序是公检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国家职权的基础,也是对公检法行使职权的要求。
3、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诉讼权利。
4、就是在程度上要求情节严重。对于轻微的违反程序性规定的行为如果对于公民权利的侵害轻微或是没有影响则在衡量司法效率的基础上不予追究。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遵守程序的规定,若案件的当事人并不清楚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最好是委托一个律师来代替自己处理诉讼事宜,这样可以及时的发现法院是否存在程序不符合规定等的情形。
法官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法官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6)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7)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2、法官应当依法享有的权利
(1)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2)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4)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5)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6)参加培训;
(7)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法院程序违法法官可能会因为犯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程序违法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法官受到的处罚可能是降职、被处分等。当然不管法官的责任具体是什么,一审法院程序违法的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上诉请求。
一、一审法院程序违法法官的责任是什么?
一审法院程序违法法官可能会因为犯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程序性违法的基本要件:
1、主体限定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为程序的意义主要在于通对国家公权力的制约、规范,使侦查、起诉、审判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则处理刑事案件。
2、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在各个阶段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明确具体的法律程序是公检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国家职权的基础,也是对公检法行使职权的要求。
3、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诉讼权利。
4、就是在程度上要求情节严重。对于轻微的违反程序性规定的行为如果对于公民权利的侵害轻微或是没有影响则在衡量司法效率的基础上不予追究。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遵守程序的规定,若案件的当事人并不清楚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最好是委托一个律师来代替自己处理诉讼事宜,这样可以及时的发现法院是否存在程序不符合规定等的情形。
法官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法官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6)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7)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2、法官应当依法享有的权利
(1)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2)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4)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5)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6)参加培训;
(7)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