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后活动区域怎么规定(判缓刑的人外出最新规定)
判缓刑的人外出最新规定
1、缓刑期间是可以外出的
但前提是应当报经考察机关(以前是公安机关(派出所),现在是司法局(所))批准。
换言之,如果不批准,那就不得离开。同时《刑法》也规定: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刑法》关于缓刑的相关规定
第72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一、缓刑期间可以工作吗
1、缓刑人员缓刑期间可以工作。缓刑除了党政领导职务、参军、大公司的领导等法律不允许,其余工作通常可以做,原来有单位的甚至可以保留身份。
2、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二、缓刑执行期间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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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缓刑考验期(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宜外出旅游(不要忘了自已是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虽然没有被监禁,但行为也应受到相应的限制)。
二、外出须经执行机关(司法所及司法局)按程序与法定要求审批。
三、外出旅游,除就近且当天或三日内可以返归的情况下可能批准外,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判缓刑的活动范围
法律分析:被判缓刑最大活动范围是固定的所居住的市或县,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察机关为当地公安机关,只要考察机关批准是可以离开的,但通常是不会批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