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法人还存在吗(公司破产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公司倒闭后法人个人名下财产
法律主观:
1、如果是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出资符合 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 清算 ,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2、 公司倒闭 有很多原因,如果 法人代表 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3、法人代表直接利害关系就是公司结束,法人代表需要负责选择清算组人员,公司注销后法人代表资格消失。 4、公司倒闭后,如果最大股东曾经挪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不分,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被要求以个人财产偿还 公司债务 。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是已经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企业宣布破产后法人需还钱吗
法律主观:
一、对破产企业员工的效力 1、对破产企业有关人员的效力:自人民法院受理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相关义务。 2、对破产企业职工的效力:依据规定,优先获得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基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对破产企业身份上的效力 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管理人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管理人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破产企业在此期间对外签订合同,并非以管理人的名义,并且与清算无关,应当认定无效。 破产宣告后,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变价分配,企业的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只有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之后,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此时企业的法人资格才正式消灭。 三、对破产企业财产上的效力 1、剥夺破产人管理处分财产的权利。(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等) 2、对破产人破产前行为的约束力。(撤销权) 四、对债权人的效力 1、所有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 2、赋予或然债权执行力。 五、破产对于契约关系的效力 1、如果合同对方履行完毕而破产人未履行的,对方享有的债权将作为参加分配。 2、如果破产人已经履行完毕而合同对方未履行的,则破产人享有的债权将作为,管理人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六、破产对于保证的效力(连带债权债务)
法律客观:
《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有何影响
1、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全文》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破产了还是法人吗
法律主观:
破产后的法人不能再开公司。因为法人注销后民事权利以及行为能力已经终止,法人资格便会消灭。公司依法进行完破产程序后,所有的债权债务也会消灭。债权人不得要求偿还债权。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
公司破产还是法人吗
法律主观:
基于公司与股东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并不能导致追究破产企业的股东的财产,但也存在几种例外的情况。 另,关于破产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 在企业破产后能否在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破产企业清算完毕之日起未愈三年的不能担任。 至于涉及到国有企业的则更严格。
法律客观: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