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户口迁回娘家条件(女方户口迁回娘家条件)
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材料 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娘家吗
户口迁移一直是遵循着自愿的原则,特别是现在很多夫妻感情不好,其中有一方就像把自己的户口迁回自己的老家,只要女方有落户地,她就是可以进行迁出户口的,那么接下来跟我一起看一下,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材料?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娘家吗?
一、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材料
1、如果离婚了的话,只要带着你本人的身份证件,离婚证和户口本,带上你的个人申请书等等材料,到你原来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然后再拿着这个迁移证到你娘家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他们会给你一个准迁证。
2、拿着这个准迁证,再到你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销户,办理完成之后,拿着这个准迁证和对方给你的迁移证,到你娘家所在地户口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就可以了。户口迁移也并不是随便就可以迁移的,你想迁回娘家,必须得到你娘家人的认可,他们同意你先回去。你的户口才能够迁回去,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你的户口是没有办法迁回到他们户口上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介绍的关于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娘家吗
1、首先,就算不离婚,也是可以把自己的户口迁回娘家的,户口迁移是完全遵循自愿的原则。只要女方有落户地,就可以把户口迁过去,不需要离婚之后再迁。迁移的申报材料是迁移户口的申请书,接收单位的证明,还有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籍成员关系的证证明或者公证书。
2、同时,申请人和迁移人员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都需要原件和复印,房产证也是需要原件的,如果说你是购买房子去迁移或者结婚迁移的,一定要在最后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不是在派出所直接登记完,户口就不管了,不管的话有可能还是属于黑户。如果必须要出示房产证的话,那么也必须是你本人的,或者你配偶的父母之类,他们的房产证是无效的。
婚后户口迁到婆家了,能再迁回娘家吗
婚后户口迁到婆家了,能再迁回娘家。
迁户口的手续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口迁移需要的条件如下:
1、如果是居民户口迁移,包括在职人员调动迁移、录用公务员迁移、国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随着军人家属迁移;
2、学生户口迁移包括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3、投靠迁移包括,夫妻投靠迁移、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综上所述,不管是什么人办理户口迁移,目前的流程基本是一致的,都需要当事人先到迁入地申请准迁证明,然后到原籍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最好再回到迁入地完成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婚后户口迁回娘家条件
法律主观:
婚后户口迁回娘家的条件具体咨询当地公安局,如离婚。需要带着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结婚以后想把户口又迁回娘家
一、已婚户口如何迁回娘家: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二、迁户口需要准备的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原本市户籍证明
3.本市合法住所证明或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4.法院宣告证明或派出所调查意见及两个以上证明人证明
5.证明人身份证
三、办理迁户口的条件
1.原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2.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或有亲属投靠。
3.持户口迁移证件或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三、办理入户注意事项
1.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等户政业务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因故无法办理的,需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
2.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3.涉及全户迁移的,户内成员可委托户主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4.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已婚户口怎么迁回娘家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办理迁入手续。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等户政业务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因故无法办理的,需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涉及全户迁移的,户内成员可委托户主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件。需办理恢复户口人员,可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一、跨省户口迁移流程:
办理婚迁户口在有的地方是不能立即办理的,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在你确定你所问的婚迁户口的迁入地没有时间限制的就可以按下面的步骤办理各种手续:
1、先要去迁入地所属县级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
2、以你老公家户口本户主的名义写三份你和你老公因为结婚需要把你的户口迁过来投靠你老公请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如果是在农村的话还得多写一份送给村民小组,要他们逐一同意你的落户申请才行;
3、去迁入地所属县级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你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他们就会打印《户口准予迁入证》给你,《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自己存档,一联是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是给迁入地派出所;
4、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就是一张打印好的包含了迁出人员所有的户口身份信息的《户口迁移证明》;
5、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上户时录入户口信息时要用。 二、办理迁户口的条件
1、原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2、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或有亲属投靠。
3、持户口迁移证件或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从婆家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准迁手续、迁出手续和迁入手续。
1、办理准迁手续:
准备好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的。
2、办理迁出手续:
带上户口簿,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地派出所户籍处)开具迁出证明;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办理迁入手续:
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迁移程序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扩展资料:
女方户口迁回娘家原籍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时需要的资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第3联)时所需资料主要是:准迁证、迁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1、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2、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3、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3、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4、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5、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榆社县人民政府-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