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清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欠费清理主要措施)
企业债务清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的清理措施包括:1、协商签订还款协议,按约定偿还债务;2、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的方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3、规范债权转让方式;4、发生纠纷时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清理债权债务措施有哪些
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债务人不偿还债务产生纠纷的,属于债务违约,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清理措施
法律分析:债权债务清理措施: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债务是债权的对称,它是指在债务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某种或不确定的行为所承担的义务。从会计角度看,债务是指本单位承担的、预计能使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过去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现时债务,包括各种贷款、应付账款和垫款。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清理债权债务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清理债权债务措施为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债权清理有哪些措施
法律主观:
一、债权清理的措施有哪些
债权清理有下列措施:请求债务人全面履行其债务,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在通知债务人后,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等措施。
二、债权清理的内容及用途
对村级清理核实的内容:村在生产经营过程和日常事务管理中形成的各项债务、债权、资产、所有者权益、各项收入及支出。重点是 债权债务 的清理。
(一)债务清理包括会计帐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应付款。债务来源包括
1、从银行、信用社借款本金及利息;
2、从单位借(欠)款本金及利息;
3、从个人借(欠)款本金及利息;
4、从合金会借款本金及利息含村收村兑遗留问题;
5、应付款等。
债务用途包括
(一)经营支出及兴办企业投资;
(二)日常管理支出含村社干部工资、福利;
(三)维修学校支出;
(四) 计划生育 、卫生支出;
(五)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支出;
(六)道路交通建设:
(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八)电力设施建设、维修;
(九)村容村貌整治、绿化;
(十)垫交税费支出;
(十一)突发事件支出含抗洪抗旱抢险支出、动植物疫病防治支出。
三、债权债务清理的奖励政策
(一)债权清理奖励政策
1、风险类债权,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下货币资金,按清回资金的1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上货币资金,增量部分按1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 100万元以下物资,按清回物资评估价的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上物资,按增量部分评估价的10%提取费用,上述提取的费用用于债权清理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
2.呆死类债权,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下货币资金,按1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上货币资金, 增量部分按2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下物资,按清回物资评估价的1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上物资, 按增量部分评估价的15%提取费用,上述提取的费用用于债权清理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
(二)债务清理奖励政策
对已确认的债务,按债务核减额10%的提取费用,用于债务核减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费用。综上,债权清理重点是内部成员往来、税费尾欠、各种应收帐款等。
法律客观:
债权清理措施有哪些: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企业债权清理措施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的清理措施:
1、企业可以通过重新签订偿还次恶意进行清理;
2、企业可以通过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等方式进行清理;
3、企业可以通过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进行清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清理的保障措施
法律分析:债权清理的保障措施包括: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履行相关手续。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债权债务清理办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4、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5、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