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收购另一个企业属于(一个企业收购另一个企业属于资本)
一个公司收购另一个公司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收购公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根据不同的标准, 上市公司收购 有多种分类方法: 1、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这是根据上市公司收购所采用的形式不同来划分的。 2、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 这是根据收购者预定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数量来划分的。 3、友好收购和敌意收购。 这是根据目标公司经营者与收购者的合作态度来划分的。 4、善意收购和恶意收购。 这是根据收购人的收购动机来划分的。 5、自愿收购和强制收购。 这是从收购是否构成法律义务的角度来划分的。 6、单独收购和共同收购。 这是以收购主体是单一的还是多个的人为标准来划分的。 7、现金收购、换股收购和混合收购。 这是根据对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不同为标准来划分的。 8、横向收购和纵向收购。 这是根据目标公司和收购公司是否处于同一行业部门为标准来划分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并购属于什么业务
一、公司并购的含义和类型
1.并购的两层含义:
兼并:兼并又称为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合并成一体。对公司来说,公司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联合成为单个的经济实体。
收购:一家公司通过现金、有价证券等形式购买另一家公司产权等行为,从而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
2.并购的三种基本类型
横向并购:两家或两家以上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公司之间的并购行为。
纵向并购: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公司之间的并购行为。
复合并购:又称为混合并购,指同一行业横向并购与垂直型并购相结合或不同行业公司的并购行为。
二、公司并购的八大方式
公司的并购方式并不是单一的,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八大方式,不同的并购方式有着不同的特点,这八大并购方式有其各自的特征,在并购中具体的操作程序也有很大的区别。
并购包含的八大方式:购买公司资产、股份购买模式、政府的无偿划拨、间接获得控制权、以股换股的方式、以股票购买资产、承担债务的方式、以债券转股权。
三、并购的风险
对并购方来说,并购并不是无风险的经济活动,公司在并购后,未来所获得的收益是不确定的,未来的实际收益与预期的收益常常会发生偏差。在实施并购时,公司也可能会遭受损失,有时并购所带来的损失会很大,最不利的后果就是导致公司破产解散。
1、信息不对称的决策风险:评估不当、缺乏深入了解、被并购公司的隐瞒。
2、债务“黑洞”带来的财务风险:定价风险、筹资风险、支付风险、财务整合风险。
3、并购后的整合风险:1.整合中面临的风险:战略协同、财务协同、人力资源协同、资产协同、文化协同、组织机构协同;2.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后果;3.整合风险的防范:生产经营中、管理中、人员、文化整合、财务整合的风险控制。
近几年来,企业并购浪潮风起云涌,在国内并购形式火热的同时,各个公司也在积极寻找海外标的公司,实现海外并购。在海外并购中,大体量、蛇吞象式的跨境并购案例不断涌现,由此可见,中国公司的并购已不再局限于国内市场,而是已经迈向海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