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如何保留录音权利呢
2023.12.07 1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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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欠钱如何保留录音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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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如何保留录音权利呢
法律分析:
欠钱的,应当提供存储债务人与债权人的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录音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恶意剪辑的不能当作证据。录音证据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 》
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六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处理:
(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
(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
(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