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嫁妆怎么处理(离婚了嫁妆怎么处理)
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吗
法律分析:如果嫁妆是婚前父母赠与的,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带走;如果嫁妆是婚后父母赠与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嫁妆已经花了,怎么处理?
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交由法院判决。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嫁妆必须归还女方吗
婚前明确约定是赠与女方的除外,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嫁妆是属于赠与,便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在离婚时是要分割。另外,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我们结婚六个月女方起诉离婚,在离婚期间女方想拿回自己的衣物和嫁妆,应该怎么做?
衣物属于个人财产,完全可以取回。嫁妆可以取回,但需退还彩礼。已经起诉了就等待判决吧,到时候法院会有明确的财产分割。不要再节外生枝了,家人也跟着折腾,不要把婚姻当儿戏,还能过就忍忍,不能过了就好离好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