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的犯罪物品怎么处理?
犯罪分子的犯罪物品怎么处理?
犯罪分子的犯罪物品怎么处理?
根据《 刑法 》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相关财物的处理有追缴,责令退赔,返还,没收,上缴国库这几种方式。 1、追缴 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 公诉 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这既是为保障 诉讼 程序的顺利进行,因为原物也是 证据 ,也是为保障审判结果的顺利实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追缴。 2、责令退赔 在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 原物及款项无法追缴的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应责令犯罪分子退赔。 3、返还被害人或没收、上缴国库 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在无被害人或虽有被害人但无法返还被害人,或者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则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法律主观:
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的处理方式是: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非法所得是应当追缴和理赔,并且需要没收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是应当及时返还的。
一、刑事犯罪的非法所得应当怎么处理
刑事犯罪的非法所得应当追缴和退赔,返还或没收,没收的财务一律上缴国库。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二、对“非法所得”的界定是什么
我国关于“非法所得”的界定主要是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进行:
1、从取得方式和途径上是否有瑕疵的角度来看,“非法所得”即自然人或法人通过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劳动、经营、投资等行为而获得的收入。也有学者认为,除上述违反法律规定而取得的收入外,“非法所得”还包括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获取的利益;
2、从法律事实引致的后果,即从占有是否被法律所承认的角度,将“非法所得”定义为所有权不为占有人依法取得的收入;
3、从收入的性质及是否具有公开性的角度,将“非法所得”分为两类: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不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其中,只有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才能被纳入征税范围。
以上是我整理的刑事犯罪违法所得的处理方式,刑事犯罪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返还,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