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钱以后借条应该怎么处理
归还钱以后借条应该怎么处理
归还钱以后借条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借款人可以要求贷款人把借条交给借款人,借贷关系结束,借条作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法律主观:
还钱的时候借条可以由债务人收回,并予以保留尽量不要损毁;如果出借人收到借款人偿还的借款,应向借款人出据收条,但收条上应标明通过何种方式偿还,以防止借款人将偿还的款项张冠李戴,滥用诉讼权利。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分析:将欠条销毁就可以了。欠条作为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应当及时收回或者销毁,以免被债权人以欠条为凭证要求重复还钱。如果借条款项全部还清了,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种是将借条收回销毁;另外一种是让债权人写收条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主观:
1、原始借条应予保留尽量不要损毁; 2、如果出借人收到借款人偿还的借款,应向借款人出据收条,但收条上应标明通过何种方式偿还,以防止借款人将偿还的款项张冠李戴,滥用诉讼权利; 3、如果很多笔账目处理,可以采取对账单的形式确认多笔债务,将原始借条做为对账单的附件附后; 4、无论是债权凭证还是还款凭证,建议尽量长久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律师解析
1、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后,把借条收回,按照新的款数写借条;
2、收款人可以写一个收条,原来的借条不变;
3、也可以在原来的借条上注明已经还款数,然后签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60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