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如何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
刑法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定罪标准
法律分析:刑法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定罪标准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多人死亡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如何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从事一些工作的时候要尽力而为,但是存在危险状况下,不应当强迫他人进行劳动,否则我们国家是规定了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那么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如何规定的?该罪它的成立主体是一般的主体,主观要件必须是侵害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一、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如何规定的?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强令是指明知违章并存在着很大 的危险而仍然强迫下属进行作业。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 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认定 在认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 时,应当注意区分重大责任事故和自然事故的界限。所谓自然事故,是指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雷电、暴风雨造成电路故障而引起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如果无人违章,纯属自然事故,不构成犯罪。 此外,也应当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技术事故的界限。所谓技术事故,是指由于技术手段或者设备条件所限而无法避免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比如在生产和科学实验中,总会因为科技水平和设备条件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事故,造成一些损失,这不是犯罪问题,但是,如果凭借现有的科技和设备条件,经过努力本来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未能避免的,则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我们国家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主要是表现为因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进行作业,进而造成他人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是其他的严重后果,严重的侵害到了公共安全,并且在主观方面是过失,不应当是故意,也给大家简单区分了一下重大责任事故罪与技术事故罪的界限问题。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
法律分析: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指强令他人违反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行为主体为自然人,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行为与结果是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本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
本罪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特别规定,行为不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但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的,应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是什么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指的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一般一旦认定此罪,会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严重的话,会被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比如造成多人死亡,或者造成重伤的人数特别多。
一、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是什么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指的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2)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
(3) 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
或者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嫁祸于人。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强令是指明知违章并存在着很大
的危险而仍然强迫下属进行作业。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 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这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犯的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就是强制它们违章冒险左右,而因此发生了重大的伤亡事故,或者是一些其他很严重的后果,这些情况都是会被判刑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指什么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法律主观:
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要件有: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客观: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因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该罪已经被取消,并变更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最新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立案标准: 1、主体是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3、客体是国家安全管理的规定;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68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从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分离出来。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并于2020年进行一次修改。
(一)1979年《刑法》设立重大责任事故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是从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刑法中比较常见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979年《刑法》第11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1997年《刑法》修订完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1997年修订《刑法》时基本延续了1979年《刑法》的规定,只是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的表述改为“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因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本身就是“严重后果”的一种表现,如此改动,使得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更加完善。
(三)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设立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由于整个经济领域生产范围的扩大和生产规模的增长,重大责任事故罪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第一,1997年《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范围较窄,不适应经营主体日益多元化的情况。除1997年《刑法》规定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等特殊主体外,一些个体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甚至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如包工头、无证矿主等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顾工人生命安全,违章生产、作业,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第二,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法律的制约,采取各种手段强令生产、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群众反应非常强烈。这种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比一般的违章生产、作业行为的性质更为恶劣,危害更为严重,1997年《刑法》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打击犯罪、遏制犯罪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改。为此,2006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作了两个方面的修改:第一,将犯罪主体从原来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扩大到从事生产、作业的所有人员;第二,分款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行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行,将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与一般的违章生产、作业分开,作为第2款单独规定,并将其刑罚从最高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5年有期徒刑。经此修改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如下:“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设立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近年来,在安全生产形势取得好转的同时,一些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难以挽回的特别重大损失,教训深刻,对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2019年3月21日发生的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硝化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事故,企业明知存在重大隐患,甚至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企业检查中责令整改的13项安全隐患问题未整改的情况下,在企业负责人因违法、违规堆放处置危险废物被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对重大隐患仍不落实责任、有效整改,继续冒险组织作业,酿成惨剧。有关方面提出,目前刑法有关责任事故类的犯罪最高刑一般只有7年,不足以预防惩治安全生产事故犯罪,建议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犯罪的刑罚,加大预防惩治。根据各方面意见,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134条第2款中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规定,从而形成了现行《刑法》的规定。现行《刑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包括的情形有哪些?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包括的情形有利用组织和管理的权利强制他人违章作业;再者就是故意掩盖事故隐患,从而组织他人违章的操作;还有利用威胁的方式强制性让他人违章的作业。
一、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包括的情形有哪些?
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一)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
(二)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
(三)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
(四)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二、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
2、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等。
3、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
4、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等等。
四、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4、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
综合上面所说的,强令他人章作业的行为是会让他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只要利用职权或者是利用威胁的方式进行操作的话,那么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命令他人做事一定要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之下进行,不然就会为此付出该有的代价。
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法律主观: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处罚标准是:行为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立案标准,分别是:
(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强令是指明知违章并存在着很大 的危险而仍然强迫下属进行作业;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4、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