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和鉴定自己去还是公司去办(工伤认定申请和鉴定自己去还是公司去办)
工伤待遇自己申请还是单位申请
法律主观:
职工工伤能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未延长申请时限,或者延长后仍然逾期的,工伤职工才能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3、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4、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如下:一、医疗费(一)申报材料1、《职工工伤认定表》;2、《职工因伤(亡)医疗费用支出申报表》;3、医疗费发票原件;4、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二)办理条件用工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限提交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三)审批程序1、符合办理条件的由用工单位持“申报材料”申报;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支付有关待遇;(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受理后60个工作日内办结;(五)承办科室:工伤生育工伤(亡)残待遇保险科。二、工伤(亡)残待遇(一)申报材料1、《职工工伤认定表》;2、《职工病伤致残鉴定表》;3、《职工因工伤(亡)待遇审批表》;4、确认供养直系亲属的依据。(二)办理条件用工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限提交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三)审批程序1、符合办理条件的由用工单位持“申报材料”申报;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支付有关待遇;(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五)承办科室:工伤生育工伤(亡)残待遇保险科。
工伤鉴定自己去还是单位去
法律主观:
可以先申报单位,如果单位统一就可以直接申请。 工伤认定 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再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以鉴定结果为准。 报工伤步骤: 1.到劳动局申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事故报告 2.在一个月内准备好病志,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故调查表, 工伤认定申请 表,若不是本人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填单位名称的地方盖公章,签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审核,审核后会返给 个人工伤认定 书 4. 申请工伤鉴定 ,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病志及 工伤鉴定申请 表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5.递交材料后,会得到鉴定通知单,上面有什么时候到哪里鉴定 6.鉴定时必须本人去,带本人 身份证原件 ,CT或其他材料 之后等待结果就可以了。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 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 医疗补助金 。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是自己去办还是应该单位办
法律主观:
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劳动部门进行 伤残等级鉴定 ;最后按照鉴定等级对应的赔付标准额在 工伤保险 基金中列支,并报销各种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 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鉴定是自己去还是单位会安排
法律分析: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伤残鉴定由公司还是个人申请
公司和本人均可以申请,但本人必须参加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工伤鉴定自己去还是单位去
法律分析:
劳动者受伤以后,应该先做工伤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一定的赔偿,至于受伤之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要看是公司提交鉴定申请还是自己提交鉴定申请。劳动者受伤之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的,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工伤鉴定程。
工伤伤残鉴定由公司还是个人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公司和本人均可以申请。员工发生工伤以后,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报工伤。但单位和个人的工伤报告时间不同,单位申报时间为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个人申报时间为工伤发生后一年内。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鉴定程序相同。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工伤最后做伤残自己去还是公司带着去
工人的工伤伤残鉴定是个人还是单位要求去做的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
通过上面的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了关于工人的工伤伤残鉴定的相关问题,而国家对于这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清晰的,因为只有安抚好工人们的后方,才能让工人们在前线更加努力,那么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弄还是单位
法律主观:
工伤认定 并不需要员工本人去,可以委托 代理 人去即可。 工伤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 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的,只有劳动者亲自去,劳动局工伤鉴定部门才能对劳动者的工伤状况进行鉴定。工伤鉴定可由用人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劳动者本人申请,在用人单位不去申请工伤鉴定时,劳动者本人可以去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应带上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局工伤鉴定部门做鉴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