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持刀挟持构成什么罪
持刀行凶属于什么案件
持刀行凶属于故意伤害罪。
持刀行凶的行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_、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刑法做如下划分:
1、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
狭义刑法指刑法典,是专门、全面和系统地规定犯罪、刑事责任的法律。广义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的一切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2、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是以刑法适用的情况为标准的划分。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刑法,原则上无论对何人、何事、在何时、何地均可适用,如刑法典。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事犯罪或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适用的刑法。如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3、司法刑法与行政刑法
这是以规定的犯罪行为内容不同而对刑法或刑法规范做的划分。司法刑法又称为犯罪刑法或固有刑法,其规定的行为不仅违反刑法构成犯罪,而且违反社会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具有道德上的罪恶的刑法或刑法规范;
4、行政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指规定对违反行政法的行为加以制裁的法律,这里的制裁包括行政处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营业执照等和刑罚。一般认为行政刑法仅指前者,而非后者。
综上所述,行政刑法制裁的是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行政刑法和行政法处罚某种行为,主要不是因为其具有道德上的恶,而是因为其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因而有害于社会,这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会随着社会管理、运行模式的改变而减弱或消失,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间不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如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投机倒把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就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持刀挟持有没有触犯刑法
持刀挟持有可能构成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持刀挟持是否触犯刑法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持刀挟持是否触犯刑法
1、持刀挟持有可能构成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持刀劫持罪与绑架罪
绑架罪的转化
绑架罪的典型特征就是行为人以扣押人质为手段,以杀伤人质为要挟,勒令在一定时间内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满足一定要求为条件以换取人质,因此它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人质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也包括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在司法实践中,某些非典型的绑架罪在具备了绑架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时,也可以转化为绑架罪。实践中主要是指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转化。由于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导致这样的错误认为,即基于索债为目的,均以非法拘禁罪论,正因为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在客观方面均表现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故非法拘禁罪也可以由“绑架”来完成,二者在实践中极易产生混淆。
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学理界定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在客观方面均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但在客观上的相似性并不能混淆两者之间的质的区别。
2、非典刑绑架罪的转化的司法认定
所谓转化罪指的是行为实施某种较轻的犯罪时,由于相关连带的行为同时又触犯了另一个较重的犯罪时,刑法规定以较重的罪论处。如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非法拘禁罪在具备某些条件时可以转化为绑架罪。陈某先后三次借5000元钱给吴某用于生意经营,并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陈某多次向吴某索款未果,遂生扣押吴某儿子以索取债务之念头,陈某将吴的儿子劫持到一住所内,用电话勒索吴人民币40000元,声称如不交付算数赎金即行撕票,吴报案陈被抓获。从该案例看,陈的行为开始属于典型的扣押人质以索取债务,但陈除了索取与吴本身的债务关系外,又转念向吴勒索40000元,至此,陈的主观犯罪故意的内容已发生变化,其行为具有以勒索钱物为目的的绑架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法院最后以绑架罪判处其十年徒刑。
3、这里有立法者亟待解决的问题。
(1)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转化为勒索型绑架罪的情形认定。以索取债务为目的,勒索多少数额的钱财,即可转化为绑架罪的问题,这种是基于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情况下的罪刑转化。
如何解决债权债务不明情况下,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转化问题。笔者认为,考察该罪的转化,既要考察行为人主观直接故意的内容,审查其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是否出于勒索钱财为目的,又要考察该罪转化的范围和条件的特定性,也就是行为人是否已具备了绑架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而不能简单的以结果论,即必须将主观目的、犯意的内容与客观方面的行为相结合来综合评判。
持刀挟持是否触犯刑法
现实生活中,很多的人会在一时冲动之下作出过激的行动,这也会给自己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当犯罪嫌疑人作出持刀劫持的犯罪行为,这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已经触犯了刑法呢?以下就是我们为大家带有关于持刀挟持是否触犯刑法的相关知识。一、持刀挟持是否触犯刑法
持刀挟持有可能构成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持刀劫持罪与绑架罪
持刀劫持罪可能变成绑架罪。
绑架罪的转化
绑架罪的典型特征就是行为人以扣押人质为手段,以杀伤人质为要挟,勒令在一定时间内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满足一定要求为条件以换取人质,因此它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人质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也包括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在司法实践中,某些非典型的绑架罪在具备了绑架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时,也可以转化为绑架罪。实践中主要是指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转化。由于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导致这样的错误认为,即基于索债为目的,均以非法拘禁罪论,正因为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在客观方面均表现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故非法拘禁罪也可以由“绑架”来完成,二者在实践中极易产生混淆。
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学理界定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在客观方面均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但在客观上的相似性并不能混淆两者之间的质的区别。首先,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主观犯意的目的和故意的内容不同。绑架罪的主观动机是勒索钱财或其他非法利益,绑架扣押人质只是实现主观目的手段,而非法拘禁罪主观意图就是为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人身自由限制性程度不同,使用方式方法(手段)也有差异。在绑架案中,行为人一般都采取超强度的暴力等手段,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无法反抗和不敢反抗,一般在被害人掳离住所置于偏僻荒野之处,给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极大恐慌。而非法拘禁罪一般表现为行为人低强度限制人身自由。再次在案件发生的因果关系上,前者表现为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一般没有恩怨和其他往来,行为人的目的就是通过绑架的实施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或通过扣押人质获取其他非法利益,而后者较多的表现为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因纠纷和其他利害关系而产生,在案发的起因上,被害人往往有过错。此外两者在责任主体的要求上和量刑上都存在很大差异。
2、非典刑绑架罪的转化的司法认定
所谓转化罪指的是行为实施某种较轻的犯罪时,由于相关连带的行为同时又触犯了另一个较重的犯罪时,刑法规定以较重的罪论处。如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非法拘禁罪在具备某些条件时可以转化为绑架罪。陈某先后三次借5000元钱给吴某用于生意经营,并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陈某多次向吴某索款未果,遂生扣押吴某儿子以索取债务之念头,陈某将吴的儿子劫持到一住所内,用电话勒索吴人民币40000元,声称如不交付算数赎金即行撕票,吴报案陈被抓获。从该案例看,陈的行为开始属于典型的扣押人质以索取债务,但陈除了索取与吴本身的债务关系外,又转念向吴勒索40000元,至此,陈的主观犯罪故意的内容已发生变化,其行为具有以勒索钱物为目的的绑架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法院最后以绑架罪判处其十年徒刑。
这里有立法者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转化为勒索型绑架罪的情形认定。以索取债务为目的,勒索多少数额的钱财,即可转化为绑架罪的问题,这种是基于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情况下的罪刑转化。二是如何解决债权债务不明情况下,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转化问题。我认为,考察该罪的转化,既要考察行为人主观直接故意的内容,审查其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是否出于勒索钱财为目的,又要考察该罪转化的范围和条件的特定性,也就是行为人是否已具备了绑架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而不能简单的以结果论,即必须将主观目的、犯意的内容与客观方面的行为相结合来综合评判。
三、持刀劫持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无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重伤、死亡的后果,都应当严厉惩处,以切实保护公民生命安全。
“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重伤、死亡的后果。
2、由于法律对于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后果,立法上采用的法定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死刑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犯罪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持刀挟持是否触犯刑法的相关知识,持刀劫持有可能构成绑架罪的,这已经是触犯了刑事法律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用刀威胁恐吓别人算是什么罪
一、用刀威胁恐吓别人算是什么罪
1、用刀威胁恐吓别人算寻衅滋事罪。持刀威胁他人的行为,会受到治安处罚。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只是行为上的表现,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并且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应当没收刀具,批评教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的情形有哪些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挟持人质犯什么罪
挟持人质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约架构成什么罪
如果约架具有斗殴故意,实施了聚众斗殴行为,涉嫌构成聚众斗殴罪。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持刀抢劫伤人抢走手机算什么罪
由于不清楚张X既然被胁迫为什么当时还能打电话给巡逻员,如果成立抢劫罪必须使被害人当场不敢反抗,胁迫程度足以压制被害人;所以假设张某是被有效控制,并已经失去了管领财产的能力后打电话给巡逻员就成立抢劫罪。如果没有有效控制就打电话给巡逻员,则成立抢劫罪的未遂。徐XX与李XX有共同故意的犯罪行为,都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立共犯。刑罚参照分则263条。
由于你描述的关键点太少,很难做具体的分析,假设是拿刀砍向要害部位足以毙命的就成立故意杀人罪和妨害公务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定故意杀人罪。根据主客观统一原则,砍的部位不足以使人死亡且犯罪嫌疑人也只是想伤害的故意定故意伤害罪。
后面拿走手机的行为看巡逻员的意识状态和时间段,根据你的描述更像是当场。
以上数罪实行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