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法定监护人是指谁(学生法定监护人是指谁)
法定监护人有哪些
法律主观:
未成年人 法定监护人 是父母;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二是其他近亲属。 此外,两者的 监护人 也可由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或是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担任。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一)项情形的,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根据情况登记保存公安机关出具的打拐解救儿童送还通知书,儿童确属于走失、被盗抢或者被拐骗的结案证明,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判决书 ,以及能够反映原监护关系的材料等。 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项情形的,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登记保存儿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父母恢复监护能力或者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情况报告。 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项情形的,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登记保存人民法院恢复监护人资格的判决书。 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儿童福利机构还应当登记保存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提交的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复印件等证明身份的材料以及民政部门离院意见等材料。 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项情形的,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登记保存 收养 登记证复印件、民政部门离院意见等材料。 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项情形的,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登记保存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或者解除委托协议的相关材料。
法定监护人指的是谁
法定监护人是指法律明确有规定的有监护权的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包含:父母、答逗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梁宽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必须承担的义务: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综上所述,孩子法定监护人一般是指父母,但是如果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是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这些近亲属依顺序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爸爸还是妈妈
一、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爸爸还是妈妈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既是父亲也是母亲。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孩子的父母是监护人还是户主
孩子的父母是监护人还是户主,具体如下:
1、孩子的父母是监护人,不是根据户口,如果孩子与父母异地或者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可以由其他亲属代为监护人;
2、户主一般是户口中辈分最长,而监护人是法律上的概念,如果有父母的,父母就是法定监护人;
3、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4、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零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
一、法定监护人是指谁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指的是父母。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特殊情形
1、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
2、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何指定监护人
1、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
2、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在成年精神病人则是监护范围内的任何人之间的争议,争议项如同前述。
3、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5、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6、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7、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8、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是谁
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包括:(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一、监护类型
(一)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指监护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设置的监护。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
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父母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与未成年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基于此,父母无条件成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只有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其他个人或者有关组织担任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2、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同样依据《民法典》第32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3、自愿监护人与法定监护人的区别
自愿监护人也叫作无因监护人,是指不负有法定监护义务的人自愿监护,并经有关组织同意的监护人。自愿监护人与法定监护人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有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自愿监护人应以有关组织同意为必要,非经同意不能作为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自愿监护人的资格是:
(1)须被监护人不存在法定监护人和意定监护人;
(2)须自愿监护人出于自愿;
(3)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遗嘱监护
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监护制度有助于满足实践中一些父母在生前为其需要监护的子女做出监护安排的要求,体现了对父母意愿的尊重,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遗嘱指定监护应当优先于法定监护。
父母通过遗嘱置顶的监护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遗嘱人须是亲权人。非亲权人不得以遗嘱指定监护人。即使是亲权人,如果亲权丧失或者被剥夺的,也不能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遗嘱人须是后死的亲权人。先死的亲权人由于尚有亲权人在世,因此无权指定监护人。如果亲权人共同遗嘱指定监护人,后死的亲权人没有改变遗嘱的意思,应当认为是后死亲权人的遗嘱。亲权人共同遗嘱指定监护人,并且同时死亡的,如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推定为同时死亡,遗嘱有效。
3、遗嘱须符合法律要求,违反遗嘱法律要求的遗嘱无效,不发生遗嘱委任监护人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幼儿的第一监护人是谁?
一、幼儿的第一 监护人 是谁?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① 祖父母、外祖父母;②兄、姐;③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3、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司法解释 1、未成年人的 法定监护人 :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 监护权 ,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幼儿的监护人就是父母,也可以理解为父母就是幼儿的第一监护人,但在法律上并没有第一监护人的说法。如果父母不能履行监护人责任,那么就应当由相关规定中的其他人行驶监护权,需要注意的是,满十岁的儿童可以对自己的监护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决定谁来作为自己的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指的是谁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指的是父母。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需经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名委员会或者明政部门同意。
一、什么是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是指法定监护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所出具。
二、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依血缘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远近而确定,顺序在前者排斥顺序在后者。
三、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如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4、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
确定监护人也依上列顺序进行。担任法定监护人应监护能力。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主要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综上所述,法定监护人指的是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