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工伤认定时间标准(下班工伤认定时间标准是多久)
工伤上下班时间段是怎么界定
法律主观:
职工上下班属于工伤的具体时间是:(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下班后工伤怎么认定
法律主观: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 工伤保险 ,则公司只需承担 工伤 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 社保 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 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班工伤认定时间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下班工伤认定时间的标准主要是指在下班回家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有关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其中给下班工伤认定的时间确定了一个比较宽泛的范围,只要是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都在工伤认定的范围内,更好地保护了劳动者权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上下班时间工伤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
员工上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受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和必要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单位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本人或其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在公司不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其亲属可以携带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等相关证据,并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下班多长时间发生事故算工伤?
如果是下班后在用人单位受伤,只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法律法规没有时间设定,只是对条件和范围进行了规定,务实操作中都是以合理时间为限,即收尾工作一般需要的合理时间,这个合理时间的确定用人单位起着关键作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多长时间内算工伤
是否算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
职工下班之后,受到的损害属于工伤情形的,即使已经长时间下班,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比如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后怎么做工伤认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班后几小时内算工伤
这种工伤和时间没有关系。
根据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对于工伤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认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