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没打借条可以起诉吗(借钱给别人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借钱没有写借条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
借钱没有写借条可以起诉,但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借款纠纷中,没有借条,出借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借钱给朋友没打借条只有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完全可以起诉。借钱给朋友,如果当时没有写借条的话,既然是朋友,过后就及时向对方要求,补写一张与实际借款金额相符的《借条》。假若对方不肯补写,说明对方想赖账。债权人就要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如银行的转账回单、借款时的证明人、QQ或微信的交流记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借钱给别人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起诉的。只要能够提供借钱或者欠条、债务人的联系电话、住所地等信息,债权人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被告拒不承认借款的情况下,原告需要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据,因为仅仅凭借一个转账记录是很难获胜的,还需要其他的证据作为补充证据,才能保证可以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
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账记录,这样能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是可以起诉的。但在被告不承认借款的情况下需要原告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平房区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打借条,可以去告他吗?报警有用吗?
你好,首先来讲,报警是行不通的,单纯的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
其次,可以去法院起诉,但由于没有借条,需要你提交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比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否则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借款给别人没有借条,有银行流水,能通过法律要回吗
没有借条也可以起诉,但是在对方不承认的情况下需要原告提供其他的相应证据,只有银行流水很难取得胜诉,提高更多的其他证明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
法律分析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流水的情况下可以起诉,但不一定能胜诉,除了转账记录之外,最好向人民法院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因为在只有转账凭证的情况下,不能证明对方借钱不还。没有借条证明借贷关系:(一)当事人有借款的合意的证明:双方就借款、还款等问题进行电话沟通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或手机短信;第三人在场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二)有交付钱款的事实的证明:银行转账凭证及备注、工行及建行存单记录、支付转账及说明截屏等资金往来凭证;第三人在场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起诉要债的流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