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办事处有提供吗(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的女方提出离婚)
婚姻登记处有离婚协议书吗
婚姻登记处没有离婚协议。
双方协商后,自己书写即可,没有具体的格式要求。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通常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一、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的条件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在夫妻双方的生活中,出现了符合的情况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按照相关的流程办理离婚手续,若在双方正常协议下还不能离婚的,就可以通过诉讼,向法院提出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书民政局提供么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民政局一般会提供空白的模板,里面没有具体的内容,需要双方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拟定。因为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的支付、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重大权益的处理,关系到后续生活,如果约定不清晰,措辞不严谨,很有可能会造成后面出现争议,导致离婚协议书无法执行,所以若财产较多或案件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拟定,有必要时还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或请律师见证。拟定离婚协议书时主要要写明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身份情况;
(2)登记结婚时间、地点,婚后生育子女情况;
(3)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双方自愿离婚;
(4)共有的财产明细,财产的分配;
(5)孩子的抚养归谁,抚养费的支付;
(6)债权债务处理。民政局并不提供离婚协议书,因为离婚协议是离婚的双方根据彼此的协商之后拟订的,内容并不一致,所以法院并不提供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衍生问题:
离婚协议自己写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书写,如果双方不涉及财产及扶养权纠纷,可以到民政局拿离婚协议书的范本,根据范本书写也可以。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离婚。
二、子女情况及由谁抚养谁承担多少抚养费用,探望子女的时间及方式。
三、共同财产情况,怎么分割。最后是双方签字并写上日期。一式三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男女双方各自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