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一个行为和数个行为(刑法上的一个行为和数个行为的区别)
刑法中的行为
1.刑法中的行为个数判断不能仅凭借客观外部动作的个数来判断,而应该综合主观故意、危害结果来进行具体分析。如果行为人以一个概括的故意实施了多个外部动作造成一个危害结果,刑法中将其视为一个行为;如果行为人以数个故意通过多个动作造成数个危害结果,刑法中一般将其视为多个行为;如果行为人以数个故意实施一个动作造成多个危害结果,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讨论:1.行为人在两个直接故意罪过支配下,只实施了一个外部动作,应当看成两个行为。此情形下,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并不影响行为的个数。2.行为人在一个直接故意罪过和一个间接故意罪过支配下,只实施了一个外部动作,造成了两个危害结果,或者只造成了间接故意所放任发生的危害结果,就应当看成两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故意所追求危害结果无论是否发生,并不影响行为的个数。3.行为人在一个直接故意罪过和一个间接故意罪过支配下,只实施了一个外部动作,只造成了直接故意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或者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就应当看成一个行为。
2.回答你的具体问题是指:1.行为人对于私放在押犯人拥有直接故意,对于该名犯人逃脱后杀害证人拥有间接故意,如果该名犯人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况:行为人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帮助犯,根据共犯从属性原则,犯人既遂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帮助犯,未遂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帮助犯,与私放在押犯人罪数罪并罚;如果该名犯人未能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就再次被逮捕,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况:仅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一罪(当然不排除如果犯人在杀人预备阶段被逮捕,也成立预备帮助犯,也成立数罪)。2.该种情况属于两个故意、两个动作、两个结果,分别是杀害被保险人和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成立故意杀人罪,骗取保险金成立保险诈骗罪。但是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是骗取保险金,即到保险公司索赔或者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才可认定为该行为的“着手”,如果最终取得保险金则成立既遂,数罪并罚。如果严格按照你问题中的描述,仅有杀害被保险人的行为,还没来得及去申请保险金赔付的,成立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的预备,此时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3.该种情况属于两个动作,是两个行为,但是只有持有行为具有故意。盗窃枪支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明知盗窃物品是枪支。题目中的行为人存在抽象事实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在客观结果与主观故意的重合部分定罪处罚,所以仅成立盗窃罪一罪。后面行为人发现是枪支又持有,持有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两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数罪并罚。当然如果行为人一开始明知是枪支而盗窃的,仅成立盗窃枪支罪一罪,持有行为是当然结果被盗窃行为吸收。4.该种情况属于两个故意、两个动作、两个结果,与第二个问题大致相同,可以自行举一反三。
刑法中的数罪并罚:针对同一行为造成两个犯罪结果应该是数罪并罚吗?
你好
这种情况属于刑法上的一罪和数罪的区分问题。
一个行为造成两个犯罪结果应当按照一罪定罪量刑。
你举例的罪名
由于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
按照吸收犯原理,重罪吸收请罪,按照重罪定罪量刑。
数罪并罚还是涉及一罪和数罪的区分问题。
数罪是指除了牵连犯
吸收犯
连续犯等这些法定的一罪外,一个人的数个行为触犯不同的罪名而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分别定罪量刑后,综合决定刑法的情况。
你的概括基本正确,不过还是应当按照教科书上的基本概念来学校刑事法。自己概括怎么也没有几百年来法学家们概括的精准。
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怎么处罚
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选择最重的罪名判刑。触犯有多个罪名的处罚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一、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怎么处罚
1、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选择最重的罪名判刑。触犯有多个罪名的处罚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多次犯罪刑期是否叠加
叠加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把刑期扩大了,应该是数罪并罚:
1、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牵连犯等之判处一罪,所以没有刑期叠加的问题;
2、不同种的犯罪行为会实行数罪并罚,刑期并不是叠加,判处的刑期会在所犯所有罪中刑期最高的那个以上,所有罪刑期相加的和以下,但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下的,判处刑期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不能超过25年。
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怎么处罚
选择最重的罪名判刑。
《刑法》对不同的犯罪行为规定了不同的罪名和处罚标准。但实践中往往出现一个犯罪行为触犯几个罪名的情况,被车各位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结果触犯了数个罪名。
如,甲常欺负乙,乙伺机报仇,一日甲正在朋友家打麻将,乙从窗户来扔进一颗自制的炸弹,将乙炸死,丙、丁、戊被炸伤,屋里的电视机等财物被炸毁。甲的行为触犯了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四个罪名,这就叫想象竞合。但是,甲毕竟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不能按四个罪判刑。想象竞合犯应当算一个犯罪,选择最重的罪名判刑。
扩展资料:
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发生了犯罪人并不期待发生的其他结果。
如:甲欲拦路强奸,女疯狂逃跑,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死了。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甲打了乙一拳,乙突发心脏病死亡。
结果加重犯只能定一个罪,在法律规定的加重范围内加重处罚。
如: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又规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又规定致人死亡或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又规定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有其他严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等加重处罚的条件,符合加重处罚条件的,就不能在三年以下量刑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想象竞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