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定追尾怎么处罚(交通法规定酒驾和醉驾处罚标准)
根据规定驾车追尾违法吗
原则上驾车追尾也是违法的,如果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按照没有保持安全车距,对后车罚200元,同时由后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后车需要负责被追尾车辆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车辆之间追尾后,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一、根据规定驾车追尾违法吗?
驾车追尾违法,一般会按照没有保持安全车距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追尾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我国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这些车辆,前车跟后车之间保持的安全距离,必须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如果一刹车就追尾,一般都是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车距造成的,车辆追尾后,双方对事故成因有争议的,要及时报警。
追尾要被交警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车辆追尾,全责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受害者全部的事故损失,交警部门根据其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的罚款以及记分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八十二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追尾怎么处罚
追尾一般是负全责,但也有例外的,比如高速公路,前车故意急刹车的例外。 处罚 一般就是200元3分。但也有不罚的,因为已经出现事故了,又不是故意的,交警高兴你态度好,也许就不单独罚,但是责任是要负的。给对方修车。后走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四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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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责任怎么处罚
法律主观:
一、 追尾 的处罚如下: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二、追尾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 证据 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 (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17)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追尾怎么处理,交警怎么处罚
汽车追尾处理及交警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追尾事故责任人赔偿前车相关损失,该损失可以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可以由商业三责险赔偿,保险未购买或者保额不足部分,由驾驶人承担。
2、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也未造成人员重伤以上,驾驶员不会受到什么处罚。
3、如果有违法行为,如超速、酒驾等,按其处罚。
4、如果造成人员死亡,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综上所述,这个责任要看什么情况,一般情况下追尾是后者的责任多一些,对方就看你把人认清楚了没有,摄像了没有,如果对方没有驾照,最多认定无照驾车,不能算事故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新交规车辆追尾怎么判罚
法律分析:1、追尾事故责任人赔偿前车相关损失,该损失可以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可以由商业三责险赔偿,保险未购买或者保额不足部分,由驾驶人承担。2、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也未造成人员重伤以上,驾驶员不会受到什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两车追尾责任方怎么处罚
法律主观:
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 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追尾扣分处罚规定
汽车追尾扣分,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仅仅是单纯的交通事故,是不会扣分的;但是如果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如果行驶中或追尾后有违章就会扣分。具体的扣分标准,需要看违反了何种道路交通法规。汽车追尾会扣分的情况,按照一般违章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
追尾交通事故处罚标准如下:
1、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追尾后,驾驶员应该及时报警,由警方来确定事故责任,警方赶来之前应该保留好现场,并且双方司机应该确认自己的车辆刹车灯有无问题,确认对方是否存在酒后驾驶行为,如果对方有以上问题,那么追尾方的责任也会减轻许多,如果确定前方车辆属于突然停车,则前方车辆应该负全责,具体的赔偿及处罚措施应由交警确认。
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追尾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新交规
追尾肇事逃逸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新交规对此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追尾肇事逃逸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轻伤,那么根据新交规的规定,处罚的标准如下:
1. 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 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 造成轻伤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追尾肇事逃逸造成了重伤或者死亡,那么将视情节轻重,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停车并采取必要措施,如拨打报警电话、救护伤者等,那么不属于逃逸行为,也不会被处罚。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该及时停车,采取必要的措施,并配合交通警察的调查处理工作。
总之,追尾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新交规对此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驾驶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保证交通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及时停车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配合交通警察的调查处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