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有哪些(房屋继承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
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材料
房产继承是一项比较繁琐的程序,房产继承再过户的时候需要出示公证处的公证证明,如果子女要对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进行继承的,那么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房产继承是一项比较繁琐的程序,房产继承再过户的时候需要出示公证处的公证证明,如果子女要对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进行继承的,那么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二、房产继承公证的需要哪些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离退休证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单、公安部门签发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以上均需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加盖红章)、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或判决等;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或相关知情人员的描述,出具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无工作单位,可由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需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盖章)或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死者的原始的户籍底档(派出所加盖红章);
4、被继承人的档案材料,如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从被继承人的单位复印出来,单位加盖红章)等;
5、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同时按与被继承人的相同要求提供该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单位档案材料;
6、继承人应亲自申办公证,不能亲自申办而由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7、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也可到公证处当场发表声明);
8、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如房产证、土地证、建筑执照、赠与书、受赠书、买房协议、股票或债券凭证、银行存款单等;
9、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应提供经公证的遗嘱(如未经公证,除全体法定继承人到场外,视不同遗嘱决定是否提供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
10、公证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房产赠与公证的材料需要哪些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6、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7、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8、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9、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10、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11、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2、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最新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材料的相关内容。综上,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继承人情况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等材料。
房屋继承所需要缴纳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继承所需要缴纳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需要注意的是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继承步骤有哪些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即房产证。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3、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5.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如下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那么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人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如果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其他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和法定继承人的1、2、3、4项规定一样,提交相应的证件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如果有遗嘱执行人,那么需要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其他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申请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
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2、审查。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2、由专业的评估公司对被继承的房产进行评估,确定其确切的价值;
3、办理公证手续,出具公证文书。公证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
4、持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办理缴纳契税、印花税;
5、持相关材料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6.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1、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先进行房屋评估: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申请人持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屋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房屋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及材料有:
1、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6、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7、所需费用: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