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伤致残(劳务派遣工人工伤谁负责)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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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务派遣工伤怎么赔偿劳务派遣工伤获赔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其待遇项目主要包括:(一)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务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工伤获赔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劳务派遣工工伤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动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职工发生工伤,首先是抢救治疗,保证生活。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再后是鉴定伤残等级,作为计发待遇的依据。

其待遇项目主要包括:

(一)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三)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四)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分别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五)工伤致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的赔偿

法律分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原先合同的规定赔偿。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劳务派遣人员受伤责任由谁承担,劳务派遣人员受伤应该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人员受伤责任承担者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两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受伤人员可以向任何一方或者双方索要赔偿。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处理方式是要用工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再作出相关赔偿。

劳务派遣人员受伤责任承担者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两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受伤人员可以向任何一方或者双方索要赔偿。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处理方式是要用工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再作出相关赔偿。

一、劳务派遣人员受伤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受伤的责任承担者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

二、劳务派遣人员受伤应该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处理方式是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在此提醒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劳务派遣需要具备的条件

劳务派遣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不少于二百万元的注册资本;

2.有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经营场所以及经营设施;

3.有合法合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有劳动行政部门许可的经营证书。未经劳动行政部门的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此外,还要满足《公司法》对于成立公司的相应要求,如对于企业法人、注册资本、股东、公司章程等方面的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的赔偿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为:

1、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1个月等等;

2、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一般是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或50%;

3、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六个月工资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的如何处理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劳务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中的工伤赔偿:首先,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其次,根据伤残等级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 办理退休手续 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 费。 第三十六条

劳务派遣员工受伤用工单位担要担责吗?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员工受伤,如果是用工单位造成的,用工单位要担责,用工单位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劳务派遣员工遭受的是工伤,不是由用人单位造成的,用工单位也要担责,用工单位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约定工伤的补偿办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法律主观: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看自己是与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一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 劳务派遣单位 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劳务派遣,均须用工单位办理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尽职责,是后,用工单位再与派遣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应注意对劳动者的责任界限,各项费用的支付,特别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涉及工伤、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事项,以及劳动者在派遣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应加以明确。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 劳动合同关系 ,对劳动者的义务应由派遣单位负担。为履行方便起见,可能会将派遣单位的部分义务转委托给用工单位代为承担,用工单位应当注意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相关费用的及时发放,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应避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让他人误认为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关系,承担本属于派遣单位的 责任和义务 ;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派遣工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1. 劳务派遣 工在劳务派遣工作时造成的 工伤 ,应该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参照《 工伤保险条例 》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 工伤保险 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 劳动关系 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 工伤事故 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2.在有医院开具的工伤医疗期间的 工资 待遇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 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 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客观: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工伤赔偿标准: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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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什么情况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什么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 ...
2023-12-27 14:53

渔船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渔船工人受伤算工伤吗

受伤的渔船工人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医疗费用的报销或补偿 工伤津贴 生活护理费 康复费 伤残赔偿金 死亡赡养费(若造成死亡) 相关补助问题三:什么是伤残赔偿金,问题四:受伤的渔船工人如何申请赔偿,问题四:受伤的渔船工人如何申请赔偿,问题二:渔 ...
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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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劳务纠纷开庭怎么说话的? 劳务纠纷民事诉讼开庭流程

劳动仲裁开庭时仲裁员要说些什么 劳动仲裁开庭陈述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进行陈述。仲裁庭在开庭之后需要由书记员审查双方当事人审的一些基本的信息,还有就是宣布仲裁庭的纪律之后,就是来进行开庭审理。不准吸烟。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 ...
2023-12-15 12:09

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伤致残(劳务派遣工人工伤谁负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务派遣工伤怎么赔偿劳务派遣工伤获赔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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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时工与劳务纠纷怎么处理? 小时工和劳务工

劳务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解决劳务纠纷的办法:由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协商解决;由第三方组织来进行调解;或者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去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也可以依法去申请仲裁。处理劳动纠纷,有以下几个方式: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 ...
2023-12-15 12:15

劳动法对克扣工人工资怎么处理(劳动法对工伤工资的规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参见法条: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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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朔州劳务合同纠纷怎么收费?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诉讼费

司法调解收费标准 法院调解费用收费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法院调解费用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调解费用为案件受理费的一半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 ...
2023-12-15 12:48

劳务派遣人员个税谁报(劳务派遣人员的个税由哪个报)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三、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需要掌握异地工程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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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零工劳务纠纷怎么处理好? 零工劳务费如何支付

临时工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找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子做分析并做出仲裁。 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诉讼。临时劳务关系可以走劳动仲裁吗 临时工如果与用人单位建 ...
2023-12-15 12:04

劳务派遣工干活受伤,工伤赔偿谁负责(劳务派遣工干活受伤工伤赔偿谁负责)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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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的情形(不属于工伤的情形三种)

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如下:1、故意犯罪。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醉酒或者吸毒。因醉酒导致的伤亡,是指职工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达到醉酒的状态,在酒精作用期间从事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2023-12-28 11:17

用工单位可否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辞退劳务派遣员工)

新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企业使用劳务派遣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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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被辞退赔偿多少钱(工伤期间辞职对赔偿有影响吗)

工伤辞退怎么赔偿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 ...
2023-12-28 11:29

劳务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法律分析:1、工作时间约定不同前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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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搬迁赔偿标准(新劳动法工厂搬迁工人赔偿)

劳动法公司搬迁赔偿标准法律分析:如果因为企业搬迁新址,造成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于相关赔偿问题,涉及员工较多建议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一下。单位应当按 ...
2023-12-27 15:05

派遣员工工伤后不能工作(派遣工工伤谁负责)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员工应该在和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的一年内索取工伤赔偿,如果出现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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