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可以办理哪些证件(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民政局办什么业务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业务包括以下方面:
1. 救灾工作:在民政局管辖范围内,如果发生了自然灾害,民政局会组织多样化的救济活动。此外,民政局还需要负责一些公益活动,比如倡导捐款等。
2. 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包括低保、大病医疗救助、重残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等。此外,民政局还负责婚姻登记工作,包括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和安抚。
3. 优抚安置工作:主要是为军人提供优待抚恤,为退役士兵提供安置等。
4. 社会事务管理:包括婚姻登记、殡葬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等。
5. 社会组织管理:包括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进行登记审批等。
6. 基层政权建设:主要是指导村委会、居委会的管理和社区建设等。
7. 福利彩票工作:包括加强福利彩票各站点业主的业务素质培训,通过福彩基金资助的项目建设大力宣传福利彩票的公益理念等。
此外,民政局还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事中事后管理和执法监督,以及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以上就是民政局的主要业务,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民政局都办理什么业务
民政局办理的业务范围也比较多,首先民政局肯定是需要负责婚姻方面的管理的,新人登记结婚证需要去民政局,同时办理离婚证也是需要去民政局的。其次民政局还需要负责救灾救济相关的业务,只要民政局所管理的地区范围内发生了自然的灾害,那这样肯定是需要实施相应的救济活动,而且还需要将灾害的实际情况禀报上级领导。 民政局还负责一些公益性的活动,负责一些公司和店铺的项目,而且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登记。
民政局可以办理哪些证件?
民政局(这个县里才会有,乡镇的为民政所)一般受理以下业务:
1、救灾救济 只要在民政局管辖范围内的地区发生了自然灾害,多样化的救济活动就是不可或缺的。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只要将所有的实情禀告了上级领导,就能够获得各项福利救济。另外,民政局也负责一些公益活动,倡导个人或者团体捐款。
2、双拥安置 一般来说,民政局也负责一些烈士家属的资金发放。当有贡献的社会工作人员在自然事故中出现了意外时,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安抚和安顿烈士的家人,从而让对这个社会有贡献的人得到最基本的关怀,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
3、婚姻管理 民政局负责管理年轻人婚姻的职责是有目共睹的。当一对新人的爱情发展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时,婚姻登记自然是最重要的步骤。只要新人登记了自己的结婚证之后,法律就能够光明正大地保护每个人的权益。同时离婚登记也是民政局义不容辞的责任。
4、管理每个单位 在现在这个年代,如果想要开公司、店铺等这些项目,就必须要到民政局去办理登记,同时也要无条件地接受民政局的管理政策。
5、负责弱势群体救助 当这个社会上的儿童、流浪人员、妇女等这些比较微弱的人员需要求助的时候,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就会负责救助和安抚他们。
成都市民政局可以办理离婚吗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民政局提醒离婚手续的注意事项:一、离婚登记的条件:(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二、离婚登记的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三、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