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执行书生效时间的多久(劳动仲裁书生效后申请执行时效)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时间怎么计算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时间的计算是自收到之日起第十六日。
如果双方都没有起诉到法院,生效时间为自收到之日起第十六日,收件那天算第一天。
劳动仲裁的条件包括:
1、具有当事人和仲裁机构的法定资格:即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机构必须是经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劳动仲裁机构;
2、符合仲裁争议的范围:仲裁争议必须是劳动关系中的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伤保险、人事争议等;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仲裁申请必须具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证据材料;
4、申请期限内:仲裁申请必须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超过期限的将无法受理;
5、无诉讼程序或者已撤诉: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前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已撤诉的。
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提交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要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中需详细说明纠纷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2、受理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调解: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尝试协商解决纠纷。如果调解成功,会制定调解协议并在协议上盖章即可;
4、仲裁:如果调解失败,劳动仲裁委员会会组织仲裁庭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裁决。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5、履行:一旦裁决结果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如有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在劳动争议发生时,由劳动仲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裁决的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劳动仲裁的目的是通过公正、公平、合法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裁决书有效期多久
劳动仲裁裁决书有效期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2、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时间怎么计算
你好,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日期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该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内容不同的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是有区别的,你说的情况要结合上述规定,才能确定正确的生效时间。
仲裁判决后多久执行
仲裁裁决后一般要在十五日之后就可以申请执行,但前提也是要把握好时间,如果要超过了这个时间一般就会维持原判;而且再申请执行的时候也要有合法的理由,这样才能让法院进行执行。
一、仲裁裁决后多久可以申请执行?
超过15天不起诉的就生效了,再过10天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此时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申请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区人民法院提出。
二、不予执行审查的法律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及仲裁法第六十三条仅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但对于审查程序的其他方面如审查部门、审查程序、审查期限、救济权,以及法律文书的制作等问题均缺乏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做法极不统一,且大部分法院所适用的程序与审查处理行为本身的重要性极不相称。不予执行与否对当事人的权利影响甚巨,且所审查的内容包括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大部分法院仅采用由一个执行员进行书面审查,然后再由合议庭讨论的方法处理,即使有的法院采用了听证程序,由于听证程序与开庭程序的要求相去甚远,根本达不到查清事实的目的。也有相当一部分执行人员因对不予执行事项的审查涉及到实体问题而感到力不从心。另外,很多不予执行审查裁定表述的理由笼统概括,根本就未将理由表述清楚,以致当事人很难信服。而各地法院对于不予执行裁定的救济,也是或有或无,极不统一。对于这项事关当事人重大实体权利和严重影响仲裁裁决权威性的不予执行制度,法律却未规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不能不说是一重大法律漏洞。笔者认为,在有效防止当事人借不予执行制度恶意拖延履行债务的同时,对于有理由的不予执行申请应设置科学的审查程序。应当将不予执行的事项作为不予执行之诉来处理,即采用诉讼原理,而不是非诉讼原理构建相关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申请不予执行裁决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并实行当事人主义和辩论主义原则。而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作为权益之计,亦应由执行机构中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组成合议庭,通过公开听证的程序进行审查。对于不予执行的裁定,应赋予当事人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审查期限一般应不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下可报院长审批予以适当延长。
综合上面所说的,仲裁裁决之后那么就意味着法院已经给予了判决,如果 想再申请执行,那么就要在判决书生效了之后才可以进行,但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仲裁结果生效时间怎么算
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方式因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种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仲裁裁决书自裁决收到之后双方都在15天之内没有起诉到法院而生效;
2、双方在裁决书收到之日起15天之内起诉到法院,而法院的最终判决维持仲裁裁决结果,则裁决书自法院最终判决生效之日起生效;
3、当仲裁裁决书是一方当事人缺席情况下作出的,则仲裁裁决自公告送到之日起60日后生效。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撤销,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仲裁裁决书的15天生效期是从收到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开始的那一天是不被计算在内的。这15天内包括双休日,但是当第15天是双休日的话,应当顺延。例如,第15日正好是周五,那么周五就是最后一天了;第15日是周六或者周日,那么下周一是最后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生效时间
劳动仲裁生效时间为一年。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的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是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