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没迁走能分房吗(女方户口迁到男方离婚后怎么办)
女儿户口没迁走可以分房子吗
法律分析:一般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按户分配安置房;二,按人头来分配安置房。我国法律上对于拆迁的相关规定,一般是按照户口来进行分配房屋的,但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则是按照拆迁的面积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以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姐姐嫁出去户口没迁能分房吗
如果出嫁了,但户口没有迁出,就还是该村集体的成员,依法应享受同等的福利和待遇。
如果出嫁了,但户口没有迁出,就还是该村集体的成员,依法应享受同等的福利和待遇。
如果村里的福利只分一半,其行为是违法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
通常是按户口薄中登记户口进行补偿安置,而不是按有没有分到地。因此,女儿是有权利分到安置用地的。
结婚户迁移流程:
1、需要先登记结婚,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
2、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3、要带你们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4、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保持电话正常有人接听,过半个月左右你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给你打电话通知你去取准迁证。这准迁证有两联。(切记!这准迁证有效期只有40天,别过期。)
5、带上这张准迁证和你们两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你老婆娘家派出所领迁移证。他会撕走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你老婆销户,所以切记在准迁证有效期内回去上户,否则你老婆就成黑户了
6、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你们家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你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结婚后,女方必须要迁到男方家户口上吗?如果不迁,他们家按人口分房是不是就不算我的?
结婚上户,是你们当事人的自由,可迁或不迁。
如果女方的户口不迁往男方家,他们家按人口分房,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没你的份!
如果是家族分房,那是道义或亲情的事情,通常他们会分一份给你的。
因为,中国是一个人情国家。
有结婚证,但女方户口在和不在分房有区别吗?
1、该项是有区别的,在当事人的配偶户口未迁入当事人的户口的在地的前提下,只能在原籍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2、拆迁房屋补偿本身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
(1)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
(2)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