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垫付医药费对方不返还(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垫付的医药费伤者不愿退还
法律主观:
你驾 车出了事故 ,自己受伤了,但医药费是车主帮你垫付的,那么车主垫付的医药费,还是要还给车主,但你受伤后, 保险公司赔偿 的误工费应该给你,因为你受伤后不能工作了,误工费自然要给你,保险公司赔偿的钱,也就是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如果有伤残的话,还要赔偿 伤残赔偿金 ,这个伤残赔偿金也应该是给你,如果没有伤残的话,就不会赔偿伤残赔偿金。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 死亡赔偿金 。 法律依据: 《 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 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男子突发疾病住院,妻子却拒付医药费,弟弟垫付后迟迟不还,法院咋判的?
男子突发疾病住院,妻子却拒付医药费,弟弟垫付后迟迟不还
江苏南京,男子李某与妻子王某是二婚,二人婚后也算是恩爱有加。可意外总是来得那么突然,李某因突发脑溢血住进了ICU。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王某犹豫再三未肯支付。李某的弟弟小李得知哥哥的情况后,立刻赶往医院探望。后来得知因为王某不肯支付医疗费,哥哥李某的手术一直拖着未做,这让小李感到非常生气。
人命关天的时候,嫂子却钻进了钱眼里。小李气愤之余,还是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将医疗费给补上了,而王某全程一言不发。好在救治及时,李某最终被救了回来。小李前前后后为治疗李某花了17万余元。小李也多次找王某催要,但王某就是不给。而李某虽然被救了回来,但身体并未恢复,家里的事做不了主。无奈之下,小李将哥嫂二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返还14.7万余元。
我真为李某感到悲哀,在生死存亡之际,自己的妻子为了不浪费钱,选择了放弃。要不是弟弟小李及时支付了医疗费,这后果可想而知。小李也是高看了王某,一个连自己丈夫都能见死不救的女人,根本就没有道德底线,又怎么会还钱呢。
在庭审过程中,王某当着法官的面,义正言辞地说医药费是小李自愿救哥哥花的,她并没有求小李花,所以不应该还钱,这是小李自愿赠与的行为。一听,王某说得似乎在理。因为王某确实没向小李提出借钱,小李是主动去支付医疗费的。但王某没想到的是,小李也从始至终没说过是赠与呀。
可是李某当时因脑溢血而昏迷不醒,无法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而王某全程一言不发,也没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既然如此,小李为哥哥支付医疗费的行为,就不属于赠与。当然,我们从李某被救回来后,小李立即向王某索要这17万元的医疗费,就能看出小李当时是救人心切,并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因此,王某所说的赠与关系是不成立的,这个钱应该还。
法院咋判的
小李为救治李某所支出的这17万余元,属于李某和王某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二人一起偿还。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和王某共同偿还小李14.7万元。至于这个差额部分,按照小李的意思,就当是人情来往,不用还了。
最后,小李并没有法定的义务救助李某,但作为兄弟,其在李某最危险的时候伸出了援手,这样的兄弟情,令人感动。反观具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王某,却时刻想着放弃治疗。看来这段婚姻是很难再维持下去了,你们觉得呢?
交通事故垫付的钱对方不承认
法律分析:不是的,垫付医药费这个问题,出现的纠纷在于怕事故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不用付那么多钱,可是钱已经付了,人家又不退给自己。但是,责任认定出来后,可以向申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垫付的医药费对方不给我怎么办
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具体程序是:一、收集好垫付医药费的相关 证据 ,写好 起诉状 ;二、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三、 立案 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四、法院 开庭审理 ,依据事实与证据,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