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缓刑同案犯要上诉(判了缓刑同案犯要上诉,我能出看守所吗)
同案犯上诉影响缓刑生效期吗
同案犯上诉不影响缓刑生效期。
上诉一般不加刑,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
刑事案件上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要求上诉。上诉,书面提出上诉,或者口头提出上诉,而口头提出上诉应制作笔录;
2、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1)向一审法院提出上诉的。一审法院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在上诉期满3日后将上诉状、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法院;
(2)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法院将收到的上诉状3日交给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院规定;
3、写上诉状。上诉状要包括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第一审判决书的文号,第一审法院的名称等;
4、上诉人可以撤回上诉。上诉期限内,上诉人可以要求撤回上诉,法院应当准许;
5、上诉期满后,上诉人撤回上诉,由二审法院进行审查。如果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院正确,量刑适当,二审法院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如果原判决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二审法院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继续按照上诉程序审理。
缓刑适用条件是: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2、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综上所述,同案犯上诉不影响缓刑生效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同案犯上诉影响缓刑生效期吗
同案犯上诉不会影响缓刑。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同案犯上诉不会影响缓刑,法律对上诉量刑有上诉不加刑的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
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一、哪种情况会对未上诉的其他同案犯产生的影响?
(1)如果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对其他同案犯的判决量刑过重的,可以依法对其他同案犯判处较轻的刑罚。
(2)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必须依法改判的,可以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对同案的其他罪犯产生影响。
二、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哪些规定?
(1)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
(3)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4)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5)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
(6)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
(7)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我判了缓刑 同案有人上诉 法院这几天打电话叫我去做笔录 正常吗?
正常,通知当事人做笔录也许是为了核实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同案犯上诉不影响 缓刑 ,上诉不加刑
判缓刑上诉会被改判实刑吗
法律分析:缓刑上诉是有可能改判的。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如果认定原判决有误,就可以改判。因此,缓刑上诉,二审法院如果认定原判决有误,就可以改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我被缓刑了同案上诉了
法律主观:
可以。同案犯上诉不影响 缓刑 ,上诉不加刑,第 二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 代理 人、 辩护人 、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 刑罚 。 共同犯罪 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 一审 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 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法院判缓刑,其他同案犯因为判实刑不服上诉,对判缓刑的影响大吗,会改判吗,
会的,同案犯上诉不影响缓刑,上诉不加刑。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部分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期限为收到判决之日起十日或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同样享有上诉权,上诉期限与民事诉讼相同。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上诉期限,依案件性质及其具体情况,分别是:(1)反革命案件和贪污等其他一般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当事人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2)杀人、强奸、抢劫、爆炸和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中,如被告人应当判处死刑,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均为三日;如上述案件中的被告人不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或者案情复杂、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尚不完全清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仍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仍为五日。(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所有被告人并未全部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全案被告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统一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统一为五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逾上诉期限而未提起上诉,而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时,则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应予以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得再行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我被缓刑了同案上诉了
法律分析:上诉不加刑,如果检察院没抗诉,就没有影响,具体情况需要上诉结束了才知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同案犯的上诉会不会影响其他人的量刑
下面这篇文章是由我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有关同案犯的上诉会不会影响其他人的量刑的知识,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同案犯的上诉会不会影响其他人的量刑
同案犯的上诉不会影响其他人的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五条 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
(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五)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
(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
(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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