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程序拖欠工资的发放(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现在在进行破产清算,已经拖欠了半年的工资,怎么办?
稳妥期间,找一下清算小姐反映一下情况,还是有必要的。
公司清算分两类,一是公司内部清算,二是外部人员介入清算。
不论那种清算,都会成立清算小组。未发放的工资按理应当是清算小组优先需要考虑的事项。
你的情况,可以去找一下清算小组组长,说明未发放工资情况,清算小组会明确告知你关于工资的将后处理意见。反映后,耐心等待就可以了。
找一下反映一下还是有必要的。虽说按理应该发给你,但无论什么原因果真没发给你,等公司清算完了,再找相关部门维权,劳命伤财,代价就大了。更何况漫长的时间成本。
破产重整期间欠企业员工工资该如何处理?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单位破产的相关要求规定:
1、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2、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3、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公司破产重整所欠工资如何发放
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所欠的工资应当按顺序来发放,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清偿员工的工资、社保和法定的补偿金等债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甲公司满足破产界限。因为,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为破产界限。材料中,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500万,并且全部资产308万元也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所以甲公司满足破产界限。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1、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2、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情况。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5、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拓展资料:
公司破产工资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情况。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