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诉讼依据的事实是什么(诉讼管辖依据材料是什么)
诉讼事实认定的方法主要有什么?
诉讼事实认定的方法包括:
1、依据证据直接认定案件事实;
2、依据现有证据推导出相关案件事实;
3、法官运用自由心证认定案件事实;
4、依据常理、公知认定案件事实等。
扩展资料:
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bai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
(二)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三)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
(四)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过程中的事实认定
什么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使用经法庭审查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证据的是:
(1)书证,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
(2)物证,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
(3)视听材料,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
(4)证人证言,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的陈述,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事实情况的叙述。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下列证据中,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民事诉讼案件事实依据的是()。
【答案】:B
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④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基本事实指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基本事实,是指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基本事实指什么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基本事实指什么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基本事实,是指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基本事实,是指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
二、如何审查民事申诉案件的事实认定
一个案件可能有许多证据,也可能只有一个证据。在不与其他证据放在一起综合认定的情况下,单一证据的审核认定,是单个地看待某个证据的真伪。
1、合法性判断,即判断当事人所提供证据的合法性。所谓证据的合法性,是指按法律规定,可以用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作为事实认定的证据的资格,程序学上称为证据能力。
2、证据的真实性判断
证据的合法性,着重于证据的形式和取得方法,并不涉及证据内容的真伪。因此合法的证据不一定都是真实的,必须要进一步判断它的真实性。审查判断证据的真实可靠性,就是要查明证据所反映的内容或所证明的内容是否与待证案件事实情况相一致。
3、证据关联性的审查和判断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待证的案件事实存在一定的联系。它反映了证据的内容与案件的事实存在着无可替代、无可脱离的直接或间接的特殊联系。根据这一特性,它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集中提供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同时也有助于法院排除无关联的证据,限定和缩小核实证据范围。证据的关联性包括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资格与证明力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基本事实,是指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
刑事诉讼中事实依据什么认定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证据效力认定
刑事诉讼证据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
二、刑事诉讼证据审查认定规则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方法和步骤。
审查刑事诉讼证据,应当采用鉴别、比较、实验、印证、质证、对比、分析等方法,逐查和综合审查。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内容和顺序。
审查刑事诉讼证据,应当对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按顺序进行审查
三、刑事证据审查方法
1、个别审查,主要指甄别法。用于对收集的证据逐一地进行单个审查和鉴别,是审查、判断证据最常用的方法,也往往是最先使用的方法,可以对证据进行初次净化和筛选。运用此方法,要求依据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和常识去辨别证据的真伪,判断其是否具有证明力。
2、综合审查。审查、判断证据不能孤立地看待各个证据,应综合审查、判断全案证据材料。一方面,对不同种类的证据,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矛盾;另一方面,还应把案内所有的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不但证据与证据之间,而且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要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3、辨认。即对某一事物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组织曾与该事物接触过的有关人员加以指认与确定的活动,这是一种有效方法,也是刑事侦查中经常运用的方法。辨认必须按程序进行,在使用辨认结果时要进行查证和复核,并应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防止发生错误进而造成严重后果。
4、对质。即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和指挥了解该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特定的案件事实或者证据事实进行互相询问、反驳和辨认的方法。一般是在涉及案件的重要问题上,且除了进行对质外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才可采用此法。
5、技术鉴定。鉴定是审查、判断某些物证和书证必不可少的手段,如一些物品或者物质痕迹仅凭司法人员的一般知识是无法判明其性质和特征的,都需要运用各种鉴定方法才能判明。随着现代高科技的发展,新的鉴定手段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可靠。
6、侦查实验。即为了审查、判断某一现象在一定的时间内或情况下发生,而依法将该现象发生的过程加以重演或再现的一种活动和方法。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侦查实验,必须经县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并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7、逻辑方法。审查、判断证据除了利用证据互相验证和进行科学鉴定等方法外,常用的还有通过逻辑方式来进行审查、判断。具体方法有:归纳法、演绎法、分析法、综合法、反证法和排除法。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刑事诉讼证据效力认定,刑事诉讼证据审查认定规则,以及刑事证据审查方法。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第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活动中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以证据为根据。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时,应当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对被告人有罪、罪重、罪轻的证据都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法什么证据可作为定案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指依照民事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什么为准绳
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出自哪里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国家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包含以下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1、以事实为根据。要求司法机关办理案件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依据客观存在的事实认定案件事实;
2、以法律为准绳。
什么叫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院在审理案件的基本准则。
法律依据,这个自然是对应相应的法律规定。我们有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来调整和解决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这个在所有的法院判决中,都会说明依据判决的法律条文,并且在判决书后面会附上相应的条文。
事实依据,其实就是这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事实是怎么样的?这里就有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的问题。法院或法官基本只能通过证据和经验法则来认定。
这也是不少当事人感到纳闷,为什么事实是这样的,还会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也是常说的一句话。事实这方面,只能尽可能收集并提供证据。
什么是证据事实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对于证据的分类,我国的三部诉讼法依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
《刑诉法》(2012年3月14日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民诉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法》(2014年11月1日修正)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