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入北京

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姚平律师 / 主任律师

13810481205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金磊律师 /

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张嘉娱律师 /

13811219541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刘萍律师 /

01021362586

擅长:婚姻家庭
  • 姚平律师
  • 金磊律师
  • 张嘉娱律师
  • 刘萍律师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平台认证
平台认证: 为您提供服务的律师都经过了平台三重认证,请您放心咨询!

鸡西律师 在线

最近登录平台服务的律师,服务响应时间更快,更快解决问题。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荣静月

2023/7/28 18:52:15

交通肇事撞死人是赔偿还是坐牢?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发生,如果肇事司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责任,同时,作为死者家属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死亡赔偿金。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即便赔偿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赔偿虽然不决定但是影响刑事犯罪的量刑,换言之,不赔偿一定坐牢,赔偿了也会坐牢,但是能减少坐牢的时间。 因为法律有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在和解协议中被告人要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过的事实。同时还要通过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以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死者家属谅解,在赔偿损失方面要写明赔偿数额与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属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请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展开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郭铭芝

2023/4/27 17:20:23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2023年再不还钱可能会倾家荡产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郭铭芝

2023/4/24 16:54:57

借钱时没写用途 这钱还能借吗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郭铭芝

2023/4/17 11:44:57

老赖一般几年解除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郭铭芝

2023/4/14 16:30:32

发送律师函的最佳时机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郭铭芝

2023/4/14 16:02:20

竣工验收 甲方一直拖着不给验收怎么办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郭铭芝

2023/4/14 15:51:11

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官司怎么打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郭铭芝

2023/4/14 14:54:50

拖欠工程款多年 有时效期吗?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郭铭芝

2023/4/14 14:28:44

老赖知道要调解 怎么做能防他财产转移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郭铭芝

2022/12/6 20:37:42

[太阳]【稻盛和夫】俗话说“破锅配破盖”。领导人器量的大小决定了企业能召集到什么样的人才, 能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 如果领导人只具有“破锅”那样的器量,就只能得到与破锅相配的“破盖”那样的接班人。 还有,领导人的器量有多大,企业的发展规模就会有多大。 因此,若想获得具备优秀人格的接班人,那么首先,各位经营者自己就必须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心性。 只有不断努力,去提升自己的人品、人格、人生观、哲学、思维方式,才能扩展自己的器量。 自己的器量增大了,才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才能出现优秀的接班人,才能让事业取得稳定的发展。 为了培育优秀的接班人,我希望大家务必首先提升自己的心性,努力拓展自己作为经营者的器量。[玫瑰][玫瑰][玫瑰]
展开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郭铭芝

2022/11/30 15:38:15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展开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冯清琴

2022/9/6 17:51:00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展开

鸡西合同律师咨询 -冯清琴

2022/9/6 17:51:00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展开
展开更多↓

私人律师服务

私人律师法律服务范畴:

文书代写
合同审查
预约会见
法律顾问
更多个性化服务

法律知识

鸡西律师服务排行

/律师解答榜

/律师人气榜

精选专题

相关区县